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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发生一起致4人死亡交通事故
2016-01-19 
本报讯(记者龚诚良通讯员衢公宣)1月18日1时16分许,柯城区府东街与紫荆东路路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交通事故,致多人受伤。接报后,衢州市公安局立即组织交警、派出所、消防等单位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同步联动120到场救援。

经查,叶某某(男,22岁,开化县人)驾驶私家车行驶至事发路口时,与陈某某(男,31岁,衢州市人)驾驶的私家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某及其车上乘员方某(男,55岁,衢州市人)、施某某(男,45岁,衢州市人)、李某某(男,51岁,衢州市人)重伤,4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先后死亡。叶某某弃车离开现场,于当日上午9时许在衢州市区被柯城交警大队民警抓获。

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叶某某系酒后驾驶。目前,叶某某已被刑事拘留,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事故发生后,市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加大安全行车管控力度,严查酒后驾驶、超速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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