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长江航道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2016-01-19
本网讯近日,记者从长江航道局2016年工作会议获悉,为响应国家战略,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长江经济带建设之路,“十三五”期,长江航道局将大力建设生态航道。
“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提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对长江航道科学整治和适度开发提出了新要求。”长江航道局局长付绪银表示,“‘十三五’期,我们将综合利用长江河道资源,保护长江整体生态环境,全面统筹考虑长江航道通过能力、沿江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与航道生态承载能力。”
“十三五”期,长江航道局将开展航道通过能力与生态承载能力的研究,科学合理地确定航道开发强度,减少航道建设对自然资源、水域环境的消耗和占用。该局将对航道维护和工程疏浚船舶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在航道整治工程中从设计上尊重自然规律、重视生态保护,推行环保驱鱼、生态护坡等新技术,在施工中全过程进行水生生态监测,最小程度影响和最大限度恢复生态环境。
本着“既充分利用,又不过度开发,不超出长江航道的承载能力”的原则,长江航道局将在“十三五”期继续推进航道治理,进一步改善长江航道通航条件。其中,安庆至武汉航道水深将达到6米,使万吨级海轮可常年直达武汉;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将全线贯通,上游宜宾至重庆段航道水深将自下而上逐步由2.9米提高到3.5米,达到二级航道标准。
长江航道局还将通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转变发展方式,促进长江航道向绿色、低碳转型。如加大太阳能一体化航标灯的推广应用,利用电子航道图等技术提高船舶配载科学性,引导船舶合理选择航线和最大限度利用自然水深,减少燃料消耗与排放;加强航道与农业、林业、渔业、水利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合作机制,形成航道建设与农林渔水等各方利益统筹兼顾、全社会共建生态航道的局面,科学调度水资源,并依据《航道法》进一步强化航道资源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