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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6-01-18 
正在运行的轨道交通,突发列车撞击、脱轨,或遇设施设备故障、损毁,以及大客流等情况,该如何应对?日前,市政府出台《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将突发事件分为4级预警级别,并鼓励公民拨打12345直接向市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报警。此前使用的《重庆市轨道交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废止。

《应急预案》规定,根据事件严重程度,我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发生突发事故时,相关部门将相应采取限流、错峰、临时关闭车站等措施,必要时启动地面公共交通接驳运输,疏导客流。

对于预警发布,《应急预案》明确指出由市交委负责发布蓝色、黄色、橙色预警信息;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红色预警信息。特殊情况下,市政府可以发布各级别预警信息。

据介绍,根据工作需要,在市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的基础上,我市将成立重庆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施救(下设专家组)、医学救援、秩序维护、舆论引导、应急保障、善后工作、事件调查(下设技术组、管理组、处置评估组和综合组)等工作组,共同做好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特别重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重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的

较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6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的

一般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的

制图/包旭虹

作者:杨永芹

本文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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