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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重点城市、高速公路应建充换电站
2016-01-17 
如今,兰州的大街小巷能看到纯电动出租车穿梭的身影,新能源汽车在我省已经开始试点投运。民盟甘肃省委员会向政协甘肃省十一届四次会议建言,我省应把新能源汽车项目纳入“十三五”规划中,率先在各重点城市、高速公路、旅游景区实施一批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新建项目,在中心城市商务集中区、居民小区等建设若干插卡式快速充电桩,同时在公共服务领域和党政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推广使用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汽车。

民盟甘肃省委员会提出,我省应把新能源汽车项目纳入到我拾十三五”规划中,并将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纳入交通运输保障体系和城市建设配套体系,制定全省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总体规划,避免盲目建设。同时加大政府投资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率先在各重点城市、城镇、高速公路及国省道沿线、旅游景区实施一批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新建项目,在中心城市商务集中区、行政办公区、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尝路内临时停车位、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等主要节点,建设若干插卡式快速充电桩,给新能源汽车运营创造必要条件。

此外,我省应抓住国家产业扶持政策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原材料等产业项目,逐步构建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条。待我省新能源汽车运营条件成熟后,率先在城市客运、环卫、物流、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和党政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推广使用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同时,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信贷、价格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新能源汽车个人消费,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范围,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群体,完善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强化新能源汽车产品和服务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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