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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总队欢迎市民举报10类违法行为
2016-01-15 
昨日,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通报称,将针对客运车辆违法行为发动广大乘客和社会车辆共同监督管理。通报称,市民举报10种春运违法行为有奖,最高奖励是针对非法营运,最高奖金为2000元。总队同时提醒,拍摄时注意行车安全。

这10类重点违法行为是:客车超员、超速行驶、非法营运、驾驶员疲劳驾驶、未按时夜间驻停、开车接打电话、未系安全带、站外上下客、占用应急车道或者客渡船超员等违法行为和违法运输烟花爆竹。

凡以上违法行为,均可拨打总队指挥中心89077770值班电话、96096热线、总队官方微博实名举报,举报一经查实,举报人可获得相应现金奖励,同时按上限处罚违规客车。

在发布会现场,有关负责人表示,包括占用应急车道等行为,市民可以通过行车记录仪、手机、相机拍摄,作为线索提供给执法部门,“照片也可以,视频最佳”。市民可以选择合适的方式提交。查实后,作为奖罚依据。

“在行车安全的前提下,我们鼓励市民站出来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非法占用应急车道)作斗争1该负责人提醒,市民在拍摄这些影音资料时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据统计,客车占用应急车道多发生于车行缓堵时,但拍摄者依然要注意行车安全。

10类违法行为和奖罚标准

1、超员

客车超员

罚500-2000元奖300-500元

客船超员

罚10万元奖500元

2、客车超速行驶

罚200-2000元,奖50-500元

3、疲劳驾驶

罚200元奖50元

4、未按时夜间驻停

罚2000元奖500元

5、开车接打电话

罚200元奖50元

6、客车占用应急车道

罚200元奖50元

7、未系安全带

罚200元奖50元

8、非法营运

罚10万元奖500-2000元

9、站外上下客

驾驶员罚2000元;经营者罚5000元奖500元

10、违法运输烟花爆竹

移送公安机关处罚奖200元

客车占用应急车道

罚200元奖50元

相关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这10类违法行为,均可拨打总队指挥中心89077770值班电话、96096热线、总队官方微博实名举报,举报一经查实,举报人可获得相应现金奖励,同时按上限处罚违规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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