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正式行使广西北部湾沿海公共航道养护管理职责
2016-01-14
南宁讯(通讯员郑燕)2015年12月31日,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正式签署广西北部湾沿海公共航道移交养护管理协议。按协议规定,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接管行使广西北部湾港沿海公共航道养护管理职责。
据悉,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组建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的决定精神,由该局承担广西北部湾沿海公共航道维护管理职责。为全面履行职责,该局和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就北港集团承建并已正式使用的广西北部湾沿海公共航道养护工作移交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将主要包括航道名称、所在港域、里程、通航吨级等相关技术资料移交给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协议还商定,为实现广西北部湾沿海公共航道移交养护工作顺利开展,保持平稳安全过渡,确保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承担维护工作后航道安全畅通,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根据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需要或实际工作情况,须协助该局处理移交后航道维护有关事宜。
目前,广西北部湾沿海其余公共航道维护管理交接工作正在进一步洽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