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老城区撤除519个道路停车位
2016-01-08
女报记者李丽娟通讯员牛辰滨
近日,行经济南老城区市民也许会发现,原来排列在路边一个个白色线条的车位已经消失,原本不宽敞的道路视野顿时开阔了不少。女报记者从济南市停车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济南市2015年共撤除1228个道路停车泊位,其中撤除老城区内519个停车位。此外,城区19条道路上增设道路停车泊位533个。
撤除老城区内519个停车位
济南市停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停车办”)对全市222条道路27756个道路停车泊位进行了评估。其中,历下区63条道路,道路停车泊位3299个;市中区37条道路,道路停车泊位2402个;槐荫区22条道路,道路停车泊位2227个;天桥区44条道路,道路停车泊位3708个;历城区36条道路,道路停车泊位3162个;高新区12条道路,道路停车泊位1420个;长清区8条道路,道路停车泊位1538个。
市停车办负责人介绍,为倡导绿色出行、保障慢行交通,打造“以人为本”慢生活街区,济南老城区内共撤除道路停车泊位519个。
此次取消的停车位具体位置是泉城路西口冠芝霖东侧、齐鲁金店及西侧丰利大厦前广尝丰利大厦前广尝永安大厦北门苏宁门前、县东巷至县西巷、沃尔玛南门、芙蓉街口、榜棚街西侧国美门前、泉城路至黑西路、榜棚三联、泉城路至黑西路、百汇奥特莱斯、泉城路至黑西路、黑虎泉北路明湖路交叉口西南、市行政审批大厅两侧、县东巷、院前街、西辕门街(院前街至西更道)、鞭指巷(鸿星尔克至古玩城)、大明湖路(按察寺街至县东巷南)、舜井街齐鲁舜井附近。
窑头路尝鲜限时停车位
去年12月份,市停车办提出限时停车泊位的构想,用于解决停车泊位旺盛的需求和停车位不足的矛盾。停车办负责人介绍,窑头路如今已经成了历下区第二商圈,仅次于泉城路。这条道路两侧云集众多商铺,停车需求极大。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经常有车辆随意乱停车,加剧了该路段就周边路段拥堵。
经调研,停车办在窑头路西向东方向主干道,新设103个限时道路停车泊位。根据停车指示牌的指示,这些道路停车泊位在工作日的19点至次日7点允许停放,在非工作日的全天允许停放。
“窑头路试点之后,市区更多的道路停车泊位将会推广限时停车泊位。”市停车负责人说,市区更多的道路停车泊位将会推广限时停车泊位,以缓解日益紧张的停车难和严重拥堵,“将有限的道路资源最大限度度挖掘潜力,以破解停车难化解拥堵”。
据悉,2015年,济南市对存在刚性停车需求,停车位缺口比较大的老旧小区、学校、医院、景区周边的19条道路上增设道路停车泊位533个。
遭遇违规收费员可有奖举报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泊位停车收费管理工作,鼓励社会监督停车收费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经市停车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将对市内五区和高新区停车运营公司,停车收费示范路段开展“举报收费员违规违纪行为”有奖活动。
对违反公司发票使用规定未出具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的或钱票数不符的,经索要仍不出具发票的;违反价格部门停车收费标准私自抬高或私自议价的;预收费时不出具发票,未退还预收费中未使用的费用的;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举报人可将符合证据要求的现场视频以及姓名和联系方式,通过停车办公开电子邮箱途径反映。视频证据要件包括:时间、地点、收费员违规违纪情形以及过程等。
举报内容经调查核实、证据确凿的,市停车办将在7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给予100元奖励。
一经查实的违规违纪收费员,所在区停车运营公司将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辞退,并记录到停车管理系统“黑名单”,其他运营公司不得重新录用,对举报情况不属实,或故意捏造事实,损害停车运营公司声誉和他人名誉的举报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停车办举报奖励电话:66606306,电子邮箱:jinantingche@sina.com。
本文来源:舜网-都市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