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荻港海事处新港执法大队强化单壳危险品船舶监管工作
2016-01-05 


为认真落实长江海事局《关于实施长江单壳化学品船和单壳油船禁航的通知》要求,2016年1月1日在规定实施的第一天,荻港海事处新港执法大队通过现场检查强化安全监管工作。

大队执法人员在现场巡航中通过AIS设备观察在航的危险品船舶,在发现疑似单壳危险品船舶时执法人员登轮进行宣传检查,要求船舶和船公司了解其相关要求和禁航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禁航规定要求。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皖庐东×××”轮为载运化学品的单壳危险品船舶,责令其选择在大队辖区危险品停泊区抛锚,并接受处理。

下一步,新港执法大队将依托电子巡航平台,强化现场检查,加强对过境危险品船舶的监控,切实保障禁航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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