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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姜有为主持召开全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推进会
2016-01-04 
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2015年12月16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研究部署“十三五”和2016年全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工作,12月25日,副省长姜有为主持召开全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推进会,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合力实现我拾十三五”高速公路建设良好开局。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常晓春介绍了全拾十三五”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安排。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丁海发、厅副巡视员朱韶星,厅机关有关处(室)领导,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及有关县(市、区)政府领导、交通运输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姜有为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速公路建设工作,把加快推进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作为促进稳增长的重要举措、补齐发展“短板”的客观需要和抓住发展机遇的迫切需求,巴音朝鲁书记和蒋超良省长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尽快补齐高速公路“短板”;马俊清副书记、庄严副省长组织交通、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反复研究,明确了高速公路建设模式、筹融资机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快推进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对“十三五”稳定经济增长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围绕目标任务,立足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把资源和要素最大程度汇集在一起,形成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强大合力,坚决完成“十三五”高速公路建设任务。

姜有为强调,“十三五”期间高速公路建设任务异常繁重,需建设22个项目2340公里,完成投资1433亿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共同破解制约高速公路建设的筹融资、征地拆迁和前期审批等难题,合力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一要抓好高速公路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按照“统一规划、省地联动、利益共享、投资共担”的原则,国高网项目继续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推进,省高网项目由地方作为主体组织建设。二要抓好项目前期审批。各部门要切实落实推进项目审批的责任,继续实行对口协调。涉及到国家审批的,由相关省直部门对口负责;涉及国土、林业、电力设施等事项,由地方相关部门对口衔接省直部门解决。要建立绿色审批通道,涉及省批事项的,省直部门要提前介入,开设绿色通道,为项目及早开工建设创造条件。要加快前期工作节奏,各地、各部门要保证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审批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和项目法人单位要强化对前期工作的统筹组织。三要抓好项目征地拆迁。要落实地方征地拆迁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作为征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机制,担起责任,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建设。要限时解决制约续建项目推进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明年续建项目“五一”前达到全线开展实体工程建设的条件。要提前做好“十三五”新建项目各项工作,地方政府要做好先行用地审批、征拆资金筹集工作,确保按既定时间节点完成征拆任务。四要抓好项目筹融资工作。省财政厅要根据高速公路建设贴息办法,提前做好贴息资金和地方政府转贷资金筹措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要主动与金融机构进行沟通,按照现行贴息政策,逐个项目落实银行贷款,争取上级资金,探索PPP模式实施项目,继续增强交通企业融资能力。相关地方政府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大高速公路资金投入。五要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全力打造精品建设工程。

姜有为要求,各部门、各级政府要转变观念,把高速公路建设作为共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负其责,主动服务,从大局出发积极解决项目建设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一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省交通运输厅要加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统一安排高速公路年度建设计划任务,做好高速公路建设指导、督促、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各有关部门、各地政府要落实各自职责,把自己承担的工作全力做好,注重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明确的节点稳步推进工程建设。二要严格绩效考核与督查。省政府将对大力支持高速公路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给予交通项目投资倾斜,对严重影响项目建设的,减少或暂缓交通项目省级和中央投资,凡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要限期整改。(张士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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