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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世纪来首次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发布年度报告
2015-12-25 
12月24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下称“海仲委”)在上海正式发布了《中国海事仲裁年度报告(2014)》(下称《年度报告》)。这是海仲委首次针对中国海事仲裁发展所做的年度总结,具有开创性意义。

恰逢《仲裁法》实施20周年海仲委审结案件逐年递增

今年恰逢我国《仲裁法》实施20周年。海仲委相关负责人向航运界网表示,在这二十年里,随着世界经济发展重心的东移和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海事仲裁的发展也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据航运界网了解,海仲委始于1959年1月22日,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的受理国内外海事争议案件的常设仲裁机构,设立时名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1988年改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自2008年至2013年,海仲委共受理案件491件,争议金额达66.9亿元人民币,共审结案件343件。与前六年相比,受案总量增长149%,标的额增长962%。仅2013年一年,海仲委受理的案件数量便达137件,争议金额达15.95亿元人民币,审结案件70件,创下历史新高。2014年,海仲委受理案件的争议金额更是升至18.06亿元人民币,审结的案件数量也增至115件。

从微观到宏观年度报告亮点多多

航运界网了解到,《年度报告》由海仲委委托上海海事大学组成课题组编写。课题组负责人为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王国华教授和海仲委上海分会蒋弘秘书长。报告的编写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上海海事法院、北京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大连仲裁委员会、厦门仲裁委员会等单位在资料提供、报告撰写、评审等方面给予的便利条件和大力协助。

海仲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年度报告》内容全面、数据详实,是中国海事仲裁领域权威出版物,能够为政府规划与决策提供参考。该报告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在分析2014年度中国海事仲裁案件数据的基础上,跟踪中国海事仲裁的法制发展,观察中国海事仲裁机构在推进国际海事仲裁规则与实践方面所作的努力,探讨中国仲裁领域的司法协助与监督情况,力求全面、深入、系统地对中国海事仲裁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报告。

《年度报告》主要有以下三个亮点:一是对我国海事仲裁发展宏观环境进行深入分析,解读海事仲裁在“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改革、航运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对中国海事仲裁实践作细致入微的样本分析,包括案件管理数据、仲裁规则及制度创新、典型案例。三是对中国海事仲裁司法协助与监督进行梳理。海事仲裁司法协助与监督部分,相关数据具有权威性,所选取的案例具有典型意义,评论视角亦可反映我国司法的主流意见,使年度报告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参考意义。

新设香港仲裁中心扩大仲裁员国籍和地域

据《年度报告》,2014年,海仲委修订并生效了新版《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章程》,将原秘书处一分为二,新设了秘书局和仲裁院,并在香港设立仲裁中心。香港仲裁中心的设立是海仲委仲裁服务的延伸,丰富了海仲委仲裁服务的特色和内容,为当事人,特别是“走出去”的中国海事商事及物流航运企业,提供了更为国际化、更适应海事争议特点、更便利的争议解决服务。

此外,海仲委还更新了仲裁员名册,扩大了仲裁员的国籍和地域。据了解,海仲委新一届仲裁员共279名,其中中国内地214名,占仲裁员总数的76.7%;港澳台和外籍仲裁员65名,占仲裁员总数的23.3%。外籍仲裁员来自世界18个国家和地区,新增了土耳其、法国和德国仲裁员。

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海仲委将着力提升公信力

当前,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面临从海洋大国向海洋强国转变的艰巨任务,各种社会矛盾凸显。这对于海仲委的发展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海仲委面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加快发展,做大做强;狠抓办案质量,提高仲裁公信力,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做贡献。

在此背景下,海仲委发布我国海事仲裁《年度报告》,梳理我国海事仲裁的发展现状,总结经验,对于推动我国海事仲裁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为国家立法司法部门提供参考,为国内外仲裁界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促进我国海事仲裁制度的完善和仲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升我国在国际海事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都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海仲委表示,年度报告系列研究项目将继续办下去,并不断完善提高,为中国海事仲裁事业的发展和国家海洋强国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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