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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行人5类交通违法将被重罚闯红灯罚百元
2015-12-24 


行人5类交通违法行为将被重罚,岛外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大

明年元旦起

晨报记者陈小斌曾昊然

市民注意啦!从明年元旦起,在厦门,行人若出现5类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将被罚款100元;市民驾车时也要注意,届时岛内实现全时段限行黄标车,岛外各区黄标车限行范围也将扩大。

行人交通违法

5类行为将被罚100元

记者从厦门警方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除了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将受处罚外,行人如果出现5类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也将被罚款100元。

据了解,今年8月28日,厦门市大会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正案》)。《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修正案》中最具新意的条款是对行人的5类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设定了100元罚款,比现行的处罚标准(福建省标准)提高了10倍。

都有哪5类违法行为呢?这5类违法行为是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在机动车道内兜售、发送物品;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行人进入城市快速路;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据悉,行人发生上述5类违法行为被查后,将由交警现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可现场或到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在15天内未缴纳罚款,按每天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最多不超过原罚款金额;当事人被处罚后拒不缴纳罚款的,将不能办理任何机动车驾驶证有关业务;当事人现场拒不提供其身份信息,执法民警可依据相关法规将其带回公安机关继续盘问。

黄标车限行

岛外各区限行范围扩大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岛内黄标车限行范围已扩大至厦门本岛,将分三个阶段推进。首先是高峰期限行,再过渡到主要时段限行,计划于明年实现全时段限行。

岛外黄标车限行也分三个阶段推进。目前是第一阶段,即到今年12月31日,每日7:00—20:00,禁止限行车辆在集美区集源路,海沧区海沧大桥和马青路以南、兴港路以东、海沧大道以西和角嵩路以北区域内道路,同安区银湖路以及翔安区新马路(县道413线)宋坂路口至巷东路口段道路上行驶。

第二阶段从2016年1月1日至5月31日,每日7:00—20:00,禁止限行车辆在第一阶段限行道路及集美区乐海路以南、同集南路和银江路以东区域内道路,同安区环城南路以北、环城西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和环城东路以西区域内道路以及轮山路,海沧区霞飞路延伸段以西、新景路延伸段以东、新垵北路以北区域内道路,翔安区翔安东路(含翔安东路海翔大道口至翔安南路口段)以西、海翔大道以南、翔安大道以东、翔安南路(含翔安南路翔安大道路口至翔安东路口段)以北区域内道路上行驶。

第三阶段自2016年6月1日起,全时段禁止限行车辆在第二阶段限行道路上行驶。

厦门将利用公安部门现有的监控设施进行自动抓拍,并与市环保部门的环保标志数据库进行核实比对,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处以200元罚款。

(海西晨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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