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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钦州二级公路告别“收费时代”
2015-12-22 
南国早报钦州讯(记者蒋文跃)钦州范围二级公路收费历史将“寿终正寝”。12月21日,自治区政府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和保留一级公路、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的公告》,明确区内49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将于明年1月1日停止收费,钦州境内最后3个二级公路收费站(城东、伯劳及洞利收费站)出现在名单中。

据悉,截至2014年年底,钦州范围内共设有8个二级公路收费站,其中桅杆坳、黎合江、城东、伯劳、洞利等5个收费站为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代管,灵山境内陆屋和檀圩两个收费站为该县县政府管理,钦陆公路收费站为广西地矿局管理。

2015年1月1日零时起,位于325国道上的桅杆坳收费站和黎合江收费站停止收费(收费时限20年)。10月底,钦州至陆屋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竣工通车,钦陆收费站升级为一级公路收费站。12月初,灵山县政府发布消息,陆屋和檀圩两个收费站于12月8日零时起停止收费,整条二级公路成为免费通行公路。

至此,钦州境内仅剩下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代管的3个二级公路收费站仍在收费。该局相关人员介绍,经查询,钦州至浦北二级公路伯劳收费站、上思至大寺二级公里洞利收费站停止收费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灵山至浦北大江口二级公路城东收费站收费期限为2021年12月31日。“但按照区政府这份文件,除钦州至陆屋一级公路钦陆收费站保留外,钦州境内二级公路收费站将从明年全部撤除,因此城东收费站将提前‘退休’。”该人员还表示,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这3个收费站将在停止收费之日起15天内,拆除所有收费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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