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一体化京津冀统一机动车排放标准
2015-12-21
日前,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发布《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根据《规划》,到2020年,多节点、网格状的区域交通网络基本形成。同时,京津冀地区还将统一机动车注册登记、通行政策、机动车排放标准、油品标准及监管、老旧车辆提前报废及黄标车限行等政策。
●2017年主要城市间一卡通行
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先行。规划指出,要实现区域一体化运输服务,推动综合客运枢纽、货运枢纽(物流园区)等运输节点设施建设,加强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干线公路、机场与城市轨道、地面公交、市郊铁路等设施的有机衔接,鼓励“内陆无水港”、“公路港”和“飞地港”建设。
建成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秦皇岛5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强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干线公路、机场与城市轨道、地面公交、市郊铁路等设施的有机衔接,实现“零距离换乘”,不同运输方式之间换乘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要形成京津石中心城区与新城、卫星城之间的“1小时通勤圈”,京津保唐“1小时交通圈”,相邻城市间基本实现1.5小时通达。农村客运班车实现定线定点、全线定时。到2030年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为了推动不同运输方式之间客运联程联运,2017年京津冀主要城市之间实现交通“一卡通”。
●城际铁路网连接地级以上城市
《规划》还提出将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重点建设京津冀区域城际铁路网,连接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在线路规划范围内10万及以上人口的城镇设站。推进建设北京市、天津市市域(郊)铁路,适时启动石家庄市市域(郊)铁路规划工作。
今后将加快推进首都地区环线等区域内国家高速公路建设,打通国家高速公路“断头路”,构建连接县城、新城以及重要产业聚集区等节点的高速公路网。今年年底京津冀地区内“断头路”将全部开工。
京津冀地区将发展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体系,北京、天津、石家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要达到60%以上,保定、唐山等大城市中心城区公交出行比例要达到50%以上;中等城市中心城区公交出行比例要达到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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