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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地方公路2015年水毁路段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12-15 
本招标项目阳山县地方公路2015年水毁路段修复工程已由清远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文件经清市地总[2015]9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山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源由省补助,具体以计划下达为准,其余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阳山县地方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阳山县地方公路2015年水毁路段修复工程,建设地点:阳山县X385线;建设规模和内容:阳山县X385线:K10+090~K10+120段下边坡设置的生态袋防护改为路肩仰斜式挡土墙,挖除重铺右侧路面及基层,右侧新建钢筋混凝土防撞墙;阳山县X385线:K13+830~K13+836段右侧新建挡土墙,右侧新建急流槽;阳山县X385线:K13+960~K13+980段左侧挡土墙基础加固,左侧重建钢筋混凝土防撞墙;阳山县X385线:K14+470~K14+485段左侧挡土墙基础加固,左侧重建钢筋混凝土防撞墙;阳山县X385线:K14+520~K14+610段下边坡设置挡土墙,右侧建设钢筋混凝土防撞栏,建议设置桩号改为K14+530~K14+590;阳山县X830线:K47+550~K47+580段右侧设置生态袋防护,拆除重建K47+555处钢筋混凝土圆管涵,挖除重铺右侧路面及基层,右侧重建钢筋混凝土护栏;阳山县X830线:K48+320~K48+341段右侧新建护面墙,挖除重铺右侧路面及基层,右侧重建钢筋混凝土防撞墙;阳山县X403线:K7+900~K7+930段右侧新建挡土墙;阳山县X403线:K10+550~K10+573段左侧设置生态袋防护,挖除重铺左侧路面及基层,左侧新建钢筋混凝土防撞墙。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125.05万元。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需要一级建造师),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没有在建工程项目,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期前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发生过致人死亡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等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无拖欠工人工资现象;近一年内无被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3.招标文件的获取:3.1公告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阳山县韩愈路28号阳山县社会综合服务大楼二楼报名窗口)持报名申请表(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qyggzy.cn/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一式两份,单独递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交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C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投标申请人须将上述资料中第~项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申请人单位印章,与其他原件资料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亲临现场办理报名工作,如不按上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亲临现场报名,并单独提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原件。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尝投标预备会时间:详见招标文件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阳山县地方公路管理站,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763-7804650;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763-3368353。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本文来源:金羊网-广东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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