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私家车利用网络预约软件搞非法营运到底是谁钻了法律的空子
2015-12-14
近日,鄂尔多斯市出租汽车市场相继出现有组织的利用网络平台“滴滴快车”、“滴滴专车”招募私家车从事非法出租客运经营活动,鄂尔多斯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立即采取行动,制定了《打击私家车利用网络预约软件从事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以最快的速度向所属各旗区分局安排部署,重拳出击,查处私家车从事网络专车案件4起。
一直以来,私家车等社会车辆接入专车网络平台提供出租客运服务都饱受争议。他们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给老百姓带来了一定的实惠,但其安全性着实令人担忧。首先,车辆的技术状况不明,一些外表看似光鲜高档的车辆,但其车辆运行状况无人监管;其次,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能力是否达到要求,职业道德以及是否文明守法经营无人监管。曾有一位上海记者暗访滴滴专车培训,私家车一个小时变专车,真令人咋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问题,乘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着实令人担忧。
此次落网的4辆非法营运私家车,鄂尔多斯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车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处罚。但笔者认为,只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是不够的。在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未正式出台以及鄂尔多斯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未纳入行业许可管理之前,利用“滴滴快车”、“滴滴专车”私自招募私家车辆接入平台以及利用平台租赁公司车辆配备司机“接客”的行为,还有“滴滴快车”、“滴滴专车”的软件设计及开发者,是不是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到底是谁钻了法律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