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已成南昌车主首选
2015-12-11
本报南昌讯(江西日报记者蔡颖辉)自11月9日我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jx.122.gov.cn)在南昌市上线以来,截至12月9日,南昌市注册个人用户达22373人,注册单位用户218个,网上办理交通违法8205起,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6912起,网上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9255起,网民访问网站数量超过35万次。该平台开通一个月来,注册用户不仅可自行处理交通违法,还可网上支付缴纳罚款,大大节省了时间。开通首月,南昌网民在网上处理交通违法的数量超过8千起,超过城区部分交警大队窗口全月的受理量。
据悉,在所有互联网上办理的业务中,网上违法处理和缴纳罚款最受网民欢迎。在使用过程中,有些问题群众还不是很清楚。为此,交管部门整理出一些咨询较多的问题做出解答或提示。
网上选好车牌到车管所发现信息不符
不少驾驶员在网上选好心仪车牌后,去车管所办理时,却发现信息不符,无法办理。对此,交警表示:注册个人用户只可为“自己名下的新购小型非营运汽车”预选机动车号牌,选号前请预先准备好“机动车合格证”、本人手机号码、本人身份证、暂住人员需暂住证(或居住证)。选号时,需输入“车辆识别代号”、手机短信验证码及车主身份证明信息。
单位用户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时,录入的单位代码证信息必须与在车管所注册时提供的单位代码证信息一致;如不符的须先到车管所退办原注册流水,使用统一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信用代码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
如果驾驶员网上选号时,发现自己的车架号被占用,但新购小车确实未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互联网服务平台)预选号牌,可通过“预选号牌申诉”进行申诉,按提示上传车主身份证照片、新购车辆发票等资料并“提交申诉”,处理结果可通过申诉首页的数据列表查看。
网上处理部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不记分
互联网平台可以处理6分(含)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中违法记分6分在网上处理需记分,违法记分在3分以下的部分电子监控违法记录,在不确定驾驶人的情况下,可不记分直接处理。目前,南昌市城区常见的交通违法中,逆行(处罚代码1301)在网上处理要记分,闯禁行(处罚代码1344)、路口不按导向行驶(处罚代码1208)可不记分。以上的前提是车辆类型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摩托车。6分(含)以上的交通违法在网上处理仍将按规定记分。12分的交通违法则必须到交警大队的窗口办理。而闯禁行和路口不按导向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去窗口办理按规定仍将扣分。
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助处理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行为只能在该平台上通过网上支付进行缴款。据悉,该平台已支持国内绝大部分银行借记卡(暂不支持信用卡支付)在线支付服务。
个人用户最多绑定三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个人注册用户可以到交警部门窗口申请办理用户注册业务,经审核本人身份证明、被绑定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行驶证,并提交《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后,可以绑定最多三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
个人注册用户在互联网服务平台上不仅可查询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的违法记录,对不需记分的违法行为(如: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还可使用本人驾驶证为其进行违法处理,但不能处理需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前,全国各地在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只要开通了该平台的城市,注册用户均可通过互联网处理外地电子监控交通违法。目前,我省的南昌、吉安、上饶已开通互联网服务平台。福建、广东、陕西、内蒙古、江苏、浙江、河南、甘肃等省(区)82个城市已启用互联网服务平台,其中福建、陕西、内蒙古、河南、海南5省(区)完成全部支队对外开通服务。
据悉,目前互联网服务平台的手机APP正在测试,预计明年将推出。明年还将开通12123服务电话,进一步拓宽交警的服务渠道。
本文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