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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新区新建道路须建地下综合管廊
2015-12-10 
时报12月9日讯(记者赵云龙)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就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印发相关实施意见。“十三五”期间,济南将建成60公里以上的地下综合管廊。

山东提出,到2020年年底,全省建成标准地下综合管廊长度将力争达到800公里以上,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的比例,解决反复开挖路面的“马路拉链”问题,基本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

意见提出,设区城市应在2016年6月底前、其他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城应在2016年年底前,编制完成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另外,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要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地下空间开发、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意见还明确提出,对已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区域内的所有管线必须入廊,不得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

作者:赵云龙

本文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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