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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印发明确石家庄定位
2015-12-10 
8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下称《规划》)已正式印发。

其中明确,建成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秦皇岛5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不同运输方式间换乘时间不超10分钟;重点建设京津冀区域城际铁路网,连接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适时启动石家庄市市域(郊)铁路规划工作。

2020年形成京津冀交通网络

《规划》由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其中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将按照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和一体化服务的思路。

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副司长任虹说,到2020年,京津冀区域交通网络基本形成,城际铁路主骨架基本建成;到2030年,形成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按照《规划》,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将展现这样的图景:区域内快速铁路覆盖所有地级城市,高速公路覆盖所有县城,形成京津石中心城区与新城、卫星城的“1小时”通勤圈,京津保唐“1小时交通圈”,相邻城市间基本实现1.5小时通达。

同时,建成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秦皇岛5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不同运输方式间换乘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同运输方式间客运联程联运、主要城市间实现交通“一卡通”。

统一京津冀机动车通行政策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巡视员于胜英说,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格局将由“单中心放射状”向“四纵四横一环”转变。“四纵”即沿海通道、京沪通道、京九通道、京承—京广通道;“四横”即秦承张通道、京秦—京张通道、津保通道和石沧通道;“一环”即首都地区环线通道。

根据《规划》,京津冀交通一体化主要任务包括: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完善公路交通网;打通国家高速公路“断头路”;打造国际一流的航空枢纽;发展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等。

其中,重点建设京津冀区域城际铁路网,连接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在线路规划范围内10万及以上人口的城镇设站;推进建设北京市、天津市市域(郊)铁路,适时启动石家庄市市域(郊)铁路规划工作,形成中心城市连接周边卫星城、新城的轨道交通系统。

中心城区公交出行比例方面,《规划》要求,推动北京、天津、石家庄达60%以上,保定、唐山等大城市达50%以上。同时,统一京津冀地区机动车注册登记、通行政策、机动车排放标准、油品标准及监管、老旧车辆提前报废及黄标车限行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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