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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罚单”能否遏制交通违法
2015-12-10 
启木

目前,深圳交警部门共发现318辆多次违法未处理但仍然活跃在深圳市道路上的机动车。这些车辆违法次数均在30次以上,其中最多的达到333次,这意味着车主将面临罚款166500元、记999分的处罚。(《羊城晚报》)

点评:本来以为女司机占用应急车道23次记138分就是交通违法最大罚单了,没想到“强中还有强中手”。要问的是,333次违规究竟是如何形成的是一开始就没有发现,还是发现之后没有及时治理,抑或抓大放小不小心让罚单累积到骇人听闻的地步不管如何,看似雷厉风行的天价罚单,其实已经暴露日常管理的疏失。

11月30日,四川攀枝花市小伙邓树超跳江自沉。12月3日,其遗体被发现,父母前去认尸,渔民要1.8万元捞尸费,后经协商要价8000元,邓家拿不出钱,只好让遗体继续泡着。12月6日,经民警协调,双方定价5400元,遗体被打捞上岸。(《华西都市报》)

点评:拾金不昧式的道德观早已过时,社会既然同意给予拾物者正当报酬,同样不会吝惜于给予捞尸者报酬。但遗体发现在先,而非家属委托打捞,所谓讨价还价已然构成“挟尸要价”,这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涉嫌敲诈勒索。

“奖学金居然只有1块钱。”最近,苏州大学的奖学金成了热词,今年,不论是“学习优秀奖”还是“专项奖”,该大学各个学院的奖学金金额统统都成了象征性的1元钱。校方解释,希望同学们好好学习,但不应该“以获得奖金”作为求学的目标。(《北京晨报》)

点评:“不为奖学金而学习”,这话说得可谓冠冕堂皇,学校牢牢占据道德高点,但始终掩盖不住拿学生利益当道德邀宠工具的动机。既然名为奖学金,奖金就是合理回报,这与荣誉和道德并不冲突。学校在道德上并不高于学生,别把牺牲学生利益当做多么高级的事情。

(原标题:“天价罚单”能否遏制交通违法)

本文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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