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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2015-12-09 
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区司法厅、区普法办《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藏司字〔2015〕387号)要求,12月4日上午,由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冯振中带队,厅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运输处、安监处、公路局、运管局、综合执法总队、质监局等单位在宇拓路开展了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此次活动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宣传日主题,相关单位组织20余名执法人员,结合宣传重点,突出部门特色,创新宣传方式,创新活动载体,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派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平台等方式,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宣传手段,重点宣传了交通运输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向过往群众发放《西藏自治区公路条例》、《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西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道路施工安全常识》、《路政管理规定》、《西藏自治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3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4余次,提高了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了活动的广泛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通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市民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认知度,进一步拓宽了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覆盖面,为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加快法治交通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自治区人大副主任许雪光到活动现场进行了指导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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