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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改革完成阶段性工作
2015-12-09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重点任务要求,为有效建立政府宏观控制、企业灵活浮动、反映市场供求变化、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道路运输价格机制,省运管局完成了《青海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及运价实施细则》修订,并委托省交科院进行道路客运成本测算工作,形成了《青海省道路客运成本监测报告》。

12月7日,省运管局组织召开了《青海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及运价实施细则》及《青海省道路客运成本监测报告》论证会。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陶永利参加会议并指导道路运输价格管理改革工作,省发改委价格处、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规划处、省运管局、省交通学院、省交科院、西宁市运管处、西宁汽车站、青运集团、瑞驰运输公司相关领导和专家参加了论证会。与会专家围绕道路客运成本、价格制定、价格管理、简政放权等有关问题,踊跃发表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广泛的论证,为开展我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改革工作提出了有益建议。陶永利副厅长充分肯定了道路运输价格管理机制改革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充分认识价格管理改革是交通运输行业“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坚持放管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二是统筹考虑,兼顾差异。结合我省实际,实行价格分级管理,加强价格行为监督;三是明确工作重点。通过价格管理机制调整,进一步完善我省道路客运市场竞争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道路客运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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