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交管大队为冬季学生上放学道路安全提供安全保障
2015-12-08
为确保学生上、放学期间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有序、畅通,博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积极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冬季学校交通管理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对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进行大力整治,为学生上、放学道路安全提供安全保障。
一、加强护学岗的制度落实。护学岗实行专人专责,对护学岗责任到部门、到人、到岗。确护学岗的主要工作任务,要求护学岗民警、协警在早、中、晚上放学时段提前半小时到岗。针对情况复杂、车流量较大、存在交通事故隐患的学校,增加校园周边道路的警车巡逻密度,把接送学生的高峰时段、学校门前的道路确定为巡逻车的必巡点,确保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井然有序,不发生严重交通拥堵,不发生涉及师生的交通安全事故。
二、加强校园周边秩序维护。通过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状况、交通流量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基本情况,大队采取措施,进一步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一是加大对各学校路段机动车乱停乱放、逆行、超速、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现象的整治力度,并依法进行处罚。二是完善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以减少交通事故隐患。三是加强对上放学时段校园周边治安情况的监控,切实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为学校做好保驾护航。
三、责任到位,创新宣传手段。一是落实安全责任。各勤务中队和特勤、秩序中队加强与学校的联系沟通,指出做好校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不符合要求的驾驶人驾驶校车,同时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学校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的安全,坚决杜绝恶性事故发生。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学校安排专人在放学期间配合交警加强对非法接送学生的“三无”车辆、“黑出租”进行宣传教育,达到杜绝“黑校车”从事接送学生行为的整治目的。二是构建高效合作。积极会同辖区教育部门积极推进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规范化建设,将交通安全法制常识列入教学计划。同时,明确建立民警担任辅导员,指导中小学校开展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交通协管员与交通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参与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积极开展“倡导文明出行、协助维护交通”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交通安全重于泰山,宣传教育从小抓起”宣传活动,探索和建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长效机制,使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以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的新突破,全面推进全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有的放矢,构建宣传平台。一是积极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交通安全课、主题班会、让学生扮演“小交警”进行实践活动等多样化形式,积极宣讲道路交通安全知识。通过为学校送去交通安全宣传挂图、文明橱窗、与学校负责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印制“致家长一封信”、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并广泛分发等宣传形式,进一步强化学生法律法规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二是组织学生观看近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者是典型案例等警示教育片或宣传展板,用道路上发生的一幕幕生与死、血与泪的悲剧教育、警示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从而形成珍爱生命、关注安全,从小做起、从我做起的良好习惯,杜绝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继续深化和加强“护学岗”活动,针对学校周边交通安全复杂、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欠缺的特点,在中小学及幼儿园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安排警力在校门口站岗执勤,做到“停警车、见警员、闪警灯”。并合理调整勤务,实行错时上岗,重管控,防拥堵,防事故,确保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良好,学生出行交通安全。
五、以案说法,扩大宣传范围。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组织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对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以及近期交通违法整治重点进行舆论宣传,并采取专题报道、以案说法、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等方式引起公众关注。二是充分借助微博、微信等使用率较高的舆论平台,发布道路交通典型事故案例、大队工作动向、实时路况信息、交通安全提示、行车知识、《刑法修正案(九)》新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等,扩大宣传辐射范围,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和配合交警部门做好秩序管理的积极性,人人参与,警民共力为祖国花朵营造安全出行环境。同时,宣传民警深入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法制宣教活动。通过上交通安全课,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组织学生过马路演练,开展“小手拉大手”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同时结合中小学主题班会等一系列的主题活动,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应对交通事故的处置能力。(朱晓波)
(原标题:博白交管大队为冬季学生上放学道路安全提供安全保障)
本文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