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政府强化四项措施加强路政管理
2015-12-03
今年以来,青岛市不断加大公路路政管理力度,将路域环境整治和治超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促进路政管理规范高效。一是抓责任落实。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区(市)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区(市)长是第一责任人”,并把治超工作纳入“平安青岛”建设考核内容。公安、交通、公路部门进一步完善路警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治超工作格局,提高了治超工作成效。高速公路推进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开展收费站联合治超,普通国省道公路超限率控制在4%以内。二是抓规范管理。修订完善路政管理各项制度,开展“路政执法规范年”活动,推进“三基三化”建设试点,执法形象实现“四统一”。落实执法人员考核培训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执法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全力推行“透明执法”,梳理完成部门权力清单、职责清单、职责边界清单,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实现全过程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全面落实涉路工程技术评价制度,重点加强对涉路工程依法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验收的全过程管理。三是抓高效服务。行政许可工作统一进驻青岛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大厅,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落实青岛市行政审批改革要求,下放2项许可事项。设置审批绿色通道,主动服务全市重点重大项目建设。加大路政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全国路政宣传月、山东公路路政日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护路意识和法律意识。四是抓机构优化。在基层公路派出机构分别设置路政科和路政大队,实行监督管理与具体执行分级负责的工作模式,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建立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工作机制,将部分路政工作任务分解到公路站,实施路政人员派驻公路站,开创路政与养护联合协作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