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长江太仓至南通段畅行5万吨级船舶
2015-12-03 
本网讯经过17个月试运行后,12月2日,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标志着长江干线太仓至南通段12.5米深水航道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可满足5万吨级集装箱船舶(实载吃水不超过11.5米)全潮,5万吨级散货船、油船乘潮双向通航以及10万吨级及以上海轮减载乘潮通航的要求。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竣工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建中,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竣工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徐鸣在江苏南通出席竣工验收现场核查会议。

何建中充分肯定一期工程建设取得的成果和经验。他指出,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是打造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助力“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顺利竣工,标志着一期工程进入了常态化的运行管理阶段。

何建中要求,一期工程移交管理后,要认真做好维护管理。一是继续加强对深水航道变化情况的监测与分析;二是加强航道管理工作;三是加强对危及航道整治建筑物安全和整治效果的采砂等活动的监管;四是加强通航安全管理,确保12.5米深水航道稳定运行。

何建中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按照部省要求,实施好二期工程建设任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打造优质工程、阳光工程、绿色工程,加强协作,确保分阶段按期完成目标,早日发挥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的整体效益。

在苏期间,何建中与徐鸣现场调研了二期工程建设及安全管理情况,并就有关工作交换了意见。

据统计,一期工程自2014年6月底投入试运行以来,进出南通港的5万吨级以上船舶超过2000艘次,大型海轮单船增加载重量约8000吨,在南通中转的主要干散货6840万吨,节约直接费用6.7亿元;常熟港2014年进出的5万吨级以上船舶达到160余艘次,较上一年度增加47%。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