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全国交通安全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2015-12-02 
央广网北京12月2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公安部交管局发布,今年交通安全日的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哪些行为构成危险驾驶?对交通安全又有何危害?

提到今年的交通关键词,不少人都会列举“路怒、占用应急车道,飙车超速”。这些近期为公众关心的行为,事实上都属于危险驾驶或者可能给驾驶途中增加危险因素。公安部交管局解释,除上述行为外,救驾、毒驾、超速、超员、追逐竞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占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都属于危险驾驶,往往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80%以上的交通安全事故都是由交通违法导致。仅在2014年所有涉及路口的交通事故,因不遵守信号灯引发的有7145起,共造成1895人死亡。此外,路口出现的抢行、强行并道往往还会触发驾驶人路怒。由斗气到斗车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数据显示,仅在2015年全国交管部门就查获了强行变更车道、抢行超车、违法抢行、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超过1730万起,同比上升2.8%。值得注意的是,不少驾驶人对此并未引起重视,专家提醒,路怒症引发严重后果,也要负法律责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表示,第一类是治安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行驶中的车辆以及发生殴打情况是治安违法;第二类是在道路交通上,强行并线、追逐竞驶,情节严重,出现人员的伤亡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及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原标题:全国交通安全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