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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危险驾驶“七宗最”出炉超速行驶居榜首
2015-12-02 
记者高鸿鹏通讯员杨军政

本报讯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12月1日,河南高速交警总队梳理出危险驾驶行为“七宗最”,其中超速行驶位居榜首。

违法数量最多——超速

据河南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经对近年来交通违法数据梳理发现,排名第一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超速行驶,这项违法占了违法总数的近7成。

一位高速交警说,今年9月16日午夜,一辆黑色轿车沿京港澳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原阳段622公里处时与一货车发生事故,又与桥墩碰撞起火,导致车毁人亡,事后调取监控显示,在发生事故前方6公里该车车速153公里/小时。

相关负责人介绍,超速行驶被称为“马路第一杀手”,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看,全国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车辆超速导致的事故高达3成以上。

最不自觉——开车打电话

在众多危险驾驶行为中,在高速路上“煲电话粥”大有人在。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省内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系统的不断完善,用定点高清抓拍设备对此类车内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成为可能。根据相关规定,开车打电话的驾驶员将面临2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

最误人误己——占用应急车道“占用应急车道这种违法行为也比较突出,往往是在高速路况较为拥堵时会比较集中。”河南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遇到高速公路因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或突发事件而拥堵时,不少驾驶人常常会因为“心太急”想早点通过拥堵路段,而将车辆驶入应急车道,结果反倒造成应急车道被占用,从而堵住了后方的施救车、救护车、警车的通行,给救援工作造成很大影响。

最不认为自己违法——高速上违法停车

一位高速交警提示,很多驾驶员在出行中不知道路该怎么走时,正确的做法是到就近的服务区停车将导航打开确定行车路线或者向服务区工作人员询问,而不能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更不能在高速公路超车道上停车。

最危险——高速上逆行“高速公路逆行是最危险的驾驶行为,当你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时,很有可能会因逆行产生一连串的事故,后果非常严重。”高速交警相关负责人说。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行驶方向的规定是严格的,是单向行驶的,万一走错路,应前往下一收费站掉头,不可在高速公路上倒车或掉头逆行。

最不文明——车窗抛物“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高速行驶时,溅起来的一颗小石子都可能将挡风玻璃击穿。”一名高速交警说,在高速公路上行车,速度一般超过100km/h,车辆对向行驶的速度则超200km/h,这时候人如果被从高速行驶的车上扔出的东西碰到的话,受到的伤害是很大的,非死即伤。”

河南高速交警提示,如果发生紧急情况,应当保持冷静采取必要措施,控制好方向避免车辆失控、均匀减速至停车,切勿突然急刹、猛打方向,以免造成次生伤害。

增长最快——毒驾

记者从高速交警总队了解到,从今年8月以来,仅公开报道的毒驾案例就达到了6起。

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称,目前高速交警总队正开展对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查处,同时开展查处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专题培训和经验交流,并邀请禁毒民警针对吸毒特征判断识别、吸毒检测等技术对民警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一线执勤民警的执法能力。(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本文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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