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担心被打逃跑导致驾照被注销
2015-12-02
原标题:撞人担心被打逃跑导致驾照被注销
晨报讯(通讯员姜飞孙明记者姚均祥)开车撞了人,对方一句“饶不了你”,把肇事者吓跑了。日前,肇事者前往江宁交警大队淳化中队自首,声称怕挨打才跑的。不过,由于其驾照仍在实习期内,除了其他处罚,驾照也要被注销。
开车撞人后弃车而跑
近日,江宁交警大队淳化中队接到110指令,称桂园南路路段有人撞伤人后跑了,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常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红色东风牌轿车停在马路靠非机动车道上,一名女子抱着一小孩,小孩正在大哭,一男子见民警来了情绪激动地对民警说:有个男的开车把他老婆孩子撞倒在地,他想找那男子理论,谁知那男子下车一看拔腿就跑了。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边将女子和小孩送往医院,一边勘查现常
民警通过平台查询停放在现场的红色东风轿车车主姓张,电话联系张某(化名),刚开始能打通但一直无人接听,后来干脆直接关机了。
担心被打选择了逃逸
民警根据车辆登记住址前往其家中查看,其家人称其加班并未回家,民警询问该红色轿车是否为其驾驶,其家人称其早上确实是驾驶该车出门的。民警随即将情况告知其家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动员其家属见到张某一定要让其前往中队处理。
前两天,张某前往淳化中队自首,民警询问其原因,原来,当晚张某加完班回家,因十分疲惫观察不仔细,不慎撞倒了在路边行走的一名女子,张某连忙下车查看,他刚一下车,突然听到一阵小孩哭声,他一仔细看,原来被撞倒的女子怀里还抱着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这时,从前面跑来一名男子,连声问被撞倒的女子怎么回事,得知是被撞倒后,便要求张某送小孩去医院,还称如果小孩有什么事饶不了他。张某一听害怕了,撒腿就跑了,直到半夜才回家。在家人的劝说和激烈的思想斗争下,决定去中队自首。
仍处实习期驾照被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张某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将被给予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而其驾驶证初次领证时间是2014年12月11日,正处于实习期。根据公安部123号令规定,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的,将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张某因逃逸,驾驶证将被注销,如想取得驾驶资格,要重新到驾校报名考试才行。
通讯员姜飞孙明记者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