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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收高速路有利于经济发展
2015-12-02 
老话说得好,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这不,“广州番禺一村主任成涉黑犯罪集团首领,涉及69宗黑恶刑事案”(中国新闻网12月1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村主任为何可以如入无人之境?为何可以成就69宗案?不能等坏事积累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或是病入膏肓时,才去整治。

曾经的网络流行语:学挖掘机哪家强……现在又有了续集,“广东两个学挖掘机同窗嫌打工赚钱慢,专偷挖掘机最终落网了”(《新快报》12月1日)。好家伙,不是说嫁人就嫁什么厨师,什么挖掘机手吗?这回可好,嫌打工赚钱慢,走偏门,专往自己熟行的事铤而走险,这下栽了吧!明明有好路不走,非要走险峰。说谎也是有风险的,比如广州南沙法院对证人开首张罚单,“广州一证人何某说假话被识破被罚五千”(《广州日报》12月1日),作证凭的就是事实,味着良心作假证,被罚也是该当。

其实,“深圳再花百亿回购4条高速公路,明年将免费通行”(《南方都市报》12月1日),也是该当的事。道路建设本是政府的本分,几十年前高速公路建设引入民资,是因为政府拿不出钱,才推出收费还贷模式,也就是说,在有条件的时候应该还路于民,而不是把高速公路当成永远不倒的摇钱树。而且,应该看到,如果地方财政充裕,高速公路建设也不宜总以引入民资作为主要模式,须知,给出路就是民生,民生就是要给出路,而且高速公路绝对没有通过收费,来限流提速的道理。公路不收费,能够降低市民日常出行成本,能够降低企业运输和物流成本,如果真要算明账,不收费或许比收费于经济和民生更划算,毕竟车辆大量出行某种意义上也是搞活经济的一个表征。

就像“开平一法官赴青海,为14名工人讨回全额53万欠薪”(《新快报》12月1日),他的作为证明了一点,当官必为民,不为民别当官。此法官,赤子之心,为那些要生要死仅为一饭碗的讨薪工人,讨回了公道,也讨回了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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