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生活垃圾管理“执行难”:或走市场化道路
2015-12-01
原标题:杭州生活垃圾管理“执行难”:或走市场化道路
中新网杭州11月30日电(见习记者李苑露)生活垃圾不分类将被罚款、不得免费提供一次性用品、大件垃圾应预约回收……作为浙江省杭州市首部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12月1日起实施。然而,此前在条例公开后,社会舆论的质疑不断,处罚执行难是一大问题。30日,杭州市城管委举行通报会,官方称,取证、处罚有一个社会接受的过程,处罚肯定会进行,对于目前生活垃圾管理的种种执行难题,市场化是解决困难的一个途径。
6月26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7月30日,该条例由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从规划和设施管理、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促进设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指出,杭州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它垃圾。违反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出台的目的不在于处罚,这是给我们以后的工作一个长久的依据。不会因为机构的更替、领导的变化,而影响到我们生活垃圾管理这项工作。”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副大队长王兆丰表示,条例是让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出台后也引起了社会与舆论的关注和疑惑,对于此前舆论质疑的“处罚执行难”,王兆丰认为,条例出来后,会有一个预热的过程,社会的接受也需要一个过程,但处罚肯定会进行下去,希望大众支持和理解。“因为条例的出台也是通过处罚来保证的。”他说。
“我们现在整合一些资源,包括社区、物业等,会有一些管理责任人,通过他们,我们可以发现并纠正大众的习惯。但重点还是从垃圾收运、处置单位,管理责任人到位的情况先入手。”王兆丰谈及监管如是说。
目前,杭州一些区域实行的垃圾袋上影二维码”,也为生活垃圾管理追溯提供了依据。杭州市城管委市容环境卫生监管中心副主任郑胜全介绍,目前,垃圾分类工作已经作为物业的一项法定义务,物业可通过摄像监督等技术手段做好监督工作,现场也会有专门的监督员,而垃圾袋上有编码的“实名制”也是一个追溯和监督的途径。
“我们也在探索二维码的方式,但是这有资金压力,投入也比较大,运行成本比较高。而利用技术手段,也要考虑一些年龄层的适应力,如果具备条件,我们是鼓励利用二维码、个人诚信系统等高科技手段。”在他看来,如今的瓶颈还是资金投入。
“现在提出一种模式——引入第三方的社会服务模式。比如以街道、社区打包,将服务外包,包括垃圾分类宣传指导、低价值物回收等,这样也可以为社区‘减负’。在因地制宜下,我们也鼓励第三方介入生活垃圾管理。”郑胜全表示,在各自履行好职责外,市场化的道路也是解决困难的途径之一,“要发动所有人的力量。”
据了解,《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日起实施,将先在一些划定区内实行,划定区由各级政府近期公布。明年,《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地方性标准)将出台,杭州市城管委将结合“智慧城管”大平台,完善垃圾分类网站、APP建设,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实户制,建立追溯机制,加强源头监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