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督办54起交通死亡事故涉事企业及主管部门被追责
2015-11-26
日前,济南市对今年以来市区发生的54起死亡1-2人的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挂牌督办,其中,济阳县交通运输局、济阳县崔寨镇政府因未认真落实监管责任被责令书面检查。
所属车辆出事故,涉事企业挨罚
近日,济南市交安委办公室研究制定了《依法加强对社会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工作的意见》,针对校车、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重点车辆,研究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调查提纲及法律适用”、“责任追究工作流程”,用以指导、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工作。
依据该指导意见,济南交警对辖区发生的死亡1-2人的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依法开展责任倒查,54起死亡1-2人的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报请交安委挂牌督办,并协调推动济南市安监局对部分重大案件组织调查组,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做出追责处理。
事故回放:7月4日14:05,郭某饮酒后驾驶山东舜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大型客车,沿二环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幸福街路口向东右转弯时,采取措施不当,驶入对行车道,先后与在路口东口等候放行信号的6车相撞,造成2人受伤、7车损坏。
处理结果:经调查,车辆所属的山东舜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由槐荫区安监局对山东舜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约谈、书面检讨
对于监管不力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工作中失职渎职人员,应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或刑事责任的,以交安委办公室的名义实行“一事一案一建议”,以《工作建议单》的形式书面通报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通过约谈、下发检察建议书等形式加强督办处理。
目前,济南交警已对224起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向有关职能部门书面送达了《社会单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情况通报单》43份,向文明委书面送达了《工作建议单》35份。
事故回放:2月28日,驾驶员贾某驾驶鲁A牌照重型半挂车,沿国道220线由南向北行驶至济阳县境内时,与发生故障同向停驶的重型半挂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4人当场死亡、两车损坏。经调查认定,涉事单位济南恒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对驾驶人员所持驾驶证与准驾车辆不符,车辆超速、超载等情况不了解、不跟踪、不掌握,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处理结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注销该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济阳县交通运输局、济阳县崔寨镇政府未认真落实监管责任,被责令书面检查并抄报市监察局和市安委会办公室。
作者:陈延鹏魏纪良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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