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南康区交通运输局深入开展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2015-11-24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交通运输局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按照《关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近日开展了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整治工作主要内容为:一是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二是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不公、强占强拆等。三是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四是执法不公的问题。重点是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
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和盛市有关规定精神,提高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活动氛围,听取群众诉求,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邮箱,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二)全面排查阶段。一是各单位自查。从10月下旬开始,各单位全面开展一次自查,自查工作原则上应于11月5日前完成。二是逐个排查。在基层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并结合基层干部下基层“接地气、察实情、转作风”活动,逐乡逐村逐单位摸底排查,尤其是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一一调查核实。三是列出清单。由各中单位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到事到单位到人头。(三)深入分析阶段。全面排查期间及结束后,各单位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对排查出来的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找准症结所在,分析问题根,提出整改措施。(四)整改落实阶段。各单位要在前阶段排查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准、狠、韧”的精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开展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交通系统干部职工不作为、乱作为、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对于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问题,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