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交通局认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建设廉洁交通
2015-11-22
阳泉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六权治本”,深入加强具有交通运输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为全面建设廉洁交通,营造了弊革风清的环境,提供了纪律保证。
该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全行业实际,研究制定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弛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继续狠刹“四风”;强化责任和担当,积极探索交通运输新常态下“六权治本”的新路子;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形成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组织领导,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等5项重点工作任务。局9名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逢会必讲,逢人必谈,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了担当意识和工作落实。1—10月份,局党组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5次,召开专题会议6次,民主生活会1次。局党组、局纪检组通过编印制度汇编和学习资料、编印廉政台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邀请市委党校专家学者和市直工委领导讲廉政课3次、组织培训学习4次,上廉政党课2次,春节、国庆和中秋节公开廉政承诺260多人次,发廉政短信300多人次,抓党风廉政工作述职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学习和落实,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增强全局党员筑牢反腐倡廉防线的意识。
该局党组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上级要求下放的5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并列出责任清单。注重发挥法制对于从源头上防止权力失控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按照“六权治本”的思路,扎紧制度的笼子,坚决堵塞制度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重点解决“不能腐”的问题,确保权力始终沿着法制化规范化、公开化、轨道运行。比如在企业国有资产的处置上,全部在市国有资产交易中心进行阳光操作。
在工作中,阳泉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和局纪检组结合“六权治本”,严肃执纪、监督和问责,坚持做到健全监督制度,完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制度体系,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通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公路“三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陈规陋俗专项整治、明察暗访、工作检查、审计监督、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配合市纪委对全局各单位进行财务检查和三公经费检查,强化内外监督和工作落实。特别是坚持廉洁交通、阳光交通工作,对项目招投标、国有资产处置、项目法人、交通工程建设、人员竞聘上岗、干部选拔任用等全部按制度按规定按程序,严格把关监督。
该局党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全市率先研究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明确了局党组的7项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的4项责任,同时列出了责任清单,在全局原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又研究制定了《阳泉市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阳泉市交通运输局廉政提醒约谈制度》,编印了《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汇报》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文件资料汇编》、《有关津贴补贴发放相关文件资料汇编》等,下发全局认真学习贯彻,形成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体系。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局党组通过学习和研讨,找出问题清单5个,制定整改措施8条。进一步提高了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和担当。坚持依法确定权力,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防止权力配置错位、缺位,推进依法确权工作常态化。比如在白羊墅2#、3#桥的改扩建中,认真履行招标程序,基层单位领导担任项目负责人,局领导只负责指导、服务和把关,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阳光透明。在10月下旬进行的全局13个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专项述职中,全部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汇报,局机关党委进行量化考核,体现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上下同力。
该局纪检组按照“三转”要求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研究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在推进“六权治本”中坚持做到健全监督制度,完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制度体系,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对局和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同时,坚持强化内部监督,完善权力内控机制、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今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5件(次),接受上级交办案件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次,行政处分2人,约谈9人,其它处理8人,责任追究相关领导2人。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绺。10月初又配合市纪委对局属各单位的三公经费和财务帐目等进行了认真检查,对发现的相关问题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阳泉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局纪检组又研究制定了《阳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信访件、举报件等的传阅和办理程序的规定》、《阳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职权廉政风险防控图》、《阳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党员干部和党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制度》。严禁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行为发生;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和宴请,严禁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严禁违反社会道德和不廉洁的行为发生。要求全局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做到“四自六慎”,即自重、自盛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言、慎行、慎友、慎利,严格遵章守纪,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些都是落实《准则》和《条例》,深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化和深入化,实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立体式、全方位监督,群众反响很好。
通过深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局党员干部“三观”得到改造提升,反腐倡廉的思想意识得到增强;局党组班子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局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得到进一步落实;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交通执法、行业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权利得到阳光运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得到改善解决;办结承诺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
(王存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