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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贵州全省共查处交通违法1040373起
2015-09-19 


本报讯(王媛媛黄文宇记者曹源麟)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今年8月,全省共查处交通违法1040373起,比去年同期上升34.96%,通过大数据汇总分析,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摩托车司机不戴安全头盔、不带驾驶证和违反禁令标志、违停、超速6种违法行为,分列交警现场查处和电子警察抓拍前三。

据悉,全省12个交警支队8月份交通违法查处量与去年同期相比,除黔南下降外,其余11个支队均上升,贵阳、遵义、毕节交通违法查处量居全省前三,增长比例分别为266.19%、92.35%和67.39%。在农村、城市、高速三大板块中,8月份农村板块交警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48139起,占现场查处总量的43.14%,居三大板块之首。

交警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中,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摩托车不靠右行驶,低速车辆占用快速车道行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未随车携带行驶证、不系安全带、违反禁令标志、在车门车厢没关好时行车、在高速公路路肩上行驶、货车放大牌号不清晰、货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排名前十,共计186628起,占全省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查处量的54.35%。

电子监控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中,违反禁令标志、违停、超速10%以下、超速10%以上未达20%、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止标线、超速20%以上未达50%、闯红灯、违反贵阳尾号限行、进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方向行驶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排名前十,共计611417起,占全省交通违法行为非现场查处量的84.97%。

交警提醒,养成良好文明驾车习惯,是避免交通拥堵和确保行车安全的重要因素,希望大家别再犯同样的错误,以免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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