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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禁上高速昆明交警两天查违103起
2015-09-18 


查处



设卡严查

近日,针对昆明东绕城高速高楼房路段电动自行车违禁驶入现象较为突出的实际,昆明交警集中组织开展了整治行动,并在两天内查处103起违禁驶入的电动自行车。

据昆明交警介绍,高速公路是机动车的专用道路,我国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上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辆从车类、设计最高时速及行驶速度都有明确的限定,非机动车就是其中限行的车类之一。然而现实生活中,我们在高速公路上不时会看到夹杂在高速流动的车海中的非机动车,在对干扰道路通行秩序的同时,也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担忧。

经综合分析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发生规律及特点,东绕城高速高楼房路段电动自行车违禁驶入多发于交通早高峰时段。对此,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日常管理的同时,于9月15日起,在每天7:30至9:00的交通早高峰时段增派警力,值守东绕城高速高楼房路段,通过设置固定岗位与巡逻防控相结合的整治模式,查处电动自行车驶入高速公路及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在查处的同时对行为人进行劝导和宣传教育。

9月15日至16日两天,该整治点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禁驶入高速公路的交通违法行为103起,民警依法对行为人作出50元的罚款处罚。对于此项整治工作交警部门表示将长期持续进行治理。(云南网记者杨之辉通讯员张文静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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