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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我省将集中严查酒驾毒驾并严管高速公路通行秩序
2015-09-18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马振龙报道)随着中秋、国庆“两节”的临近,全省道路交通流量开始增加,部分地区持续出现降雨(雪)等影响安全出行的恶劣天气,为进一步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主管和监督责任,按照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从明日(9月18日)起,集中10天时间开展以整治酒驾毒驾、严格高速公路通行秩序管理、持续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为主要内容的“打非治违”第五波次统一行动。

酒驾重点整治范围

统一行动期间,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充分运用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数据分析,排查酒驾高发区域、高发时段、高发路段和高发人群、车型,科学安排警力,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交叉执法等方式,提高检查密度、频度和效率,确保午后、夜间、凌晨时段不失管、不失控,并将酒驾整治延伸到中秋、国庆“两节”。

◆在城市,公安交管部门将把宾馆、饭店、歌厅、酒吧、餐饮大排档等周边道路列为检查重点;

◆在农村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托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道路出入口设置执勤卡点,严查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酒驾”。

查处过程中,各地将严格执行查处酒驾相关规范规定,决不降格处理。同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还将挑选业务精、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民警组建查处“酒驾”、“毒驾”执法小分队、缉查小组并采取异地用警方式,开展跨辖区查处“酒驾”、“毒驾”。

毒驾重点整治范围

统一行动期间,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充分依托科技手段,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全国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对本地驾驶员信息进行排查比对分析。

◆对信息系统比对中发现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驾驶人,将依法注销其驾驶资格。

◆对有吸毒记录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出租车驾驶人,公安交管部门将通报运输企业和相关部门,并建议调整工作岗位。在强化源头管理的同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还将会同禁毒部门联合对执勤中发现驾驶人存在吸毒特征表现或者有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发生交通事故的,进行“毒驾”抽查检测。会同禁毒部门规范查处流程,做好拦截车辆、询问驾驶人、现场检测等执法办案环节的衔接,依法高效查处“毒驾”。

◆对禁毒部门通报协查的嫌疑车辆,要充分利用公路视频监控系统、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及时查找、发现嫌疑车辆,及时会同禁毒部门在就近检查点布控拦截。

严管高速公路通行秩序

统一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充分利用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针对性调整勤务,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高速公路管理特别是夜间管理。

◆加强高速公路通行秩序管理,按照法律规定实现各行其道、分道通行。强化高速公路通行速度管理,保持车辆安全车距。强化源头装载管理,确保货车行驶途中不能遗撒。

◆加强客车重点违法查处,严把高速公路出入口和省际口,严查客车超速、超员、晚22点到次日凌晨5点违规运行行为。

◆加强源头动态监管,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夜间突击检查“两客一危”企业,重点检查动态监控系统是否在用、监控值守制度是否落实,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彻底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

统一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彻底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将督促运输企业整改隐患,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督促被约谈企业将安全隐患切实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继续对辖区运输企业进行梳理排查,集中约谈一批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多发、问题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督促落实源头管理责任,整改安全隐患。

◆集中曝光一批约谈后问题依然突出、隐患整改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强化社会警示教育。

◆督促重点车辆检验报废,对通报的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旅游客车、危险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监管落实。

◆严格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对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要督促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驾驶人全部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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