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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通报前8个月交通事故发生情况
2015-09-17 
今年前8个月,我市共发生亡人和一般交通事故320起,其中小型客车事故率最高,事故数量占事故总数的58.44%。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今年1月至8月,我市共发生亡人和一般交通事故320起,死亡33人,财产损失126.7万元。交通事故发生呈现以下特点:上午和前夜是事故高发时段;城市道路发生事故比例较高;小型客车事故率最高,事故数量占事故总数的58.44%。

按照事故原因划分,违反交通信号通行导致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21.25%;未系安全带、乱用远光灯等驾驶员未按照操作规范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8.75%;驾驶员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2.79%。

会议透露,今年市级挂牌督办的41处道路安全隐患点(段)目前已整治25处,正在整治7处,未整治9处(5处被列入道路升级改造计划),相关部门将继续增设警示标志、警示灯、减速设施并完善相关标志标线,确保年底前完成所有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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