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互联网+”思维打造智慧交通管理
2015-09-17
为深化公安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9月10日在广东省惠州市召开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推进会,推广广东、福建和陕西试点经验。
构建“互联网+”交通管理服务模式,是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趋势的一项重大改革,是以“互联网+”为驱动,创新公安交管工作机制、打破行业壁垒、缩短时空距离的重要创新。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正乘着信息化迅速发展的东风,以不断创新的理念、更加务实的举措,为广大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交通管理服务。
广东集思广益强力推进优化互联网便民服务
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加强领导、严密部署,圆满完成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互联网服务平台”)的试点应用工作。目前,平台运行总体稳定,惠州、珠海、佛山3个试点交警支队开通了除机动车检验预约、申领临时号牌、罚款缴纳之外的21项业务办理功能。
成立工作专班迅速部署试点工作
加强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广东交管局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省各交警支队特别是试点支队成立了以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全力推进试点工作。
充分调研,确定平台建设模式。广东交管局领导带队分赴各地开展实地调研,详实掌握了各地网上服务的服务内容、效果等。针对广州、深圳用户量大、个性化服务多等特点,确定采取广州和深圳本地部署、其他地市使用省级平台的混合建设模式,既保证两地用户享用原有服务,又依托互联网平台提升全省交警的惠民服务水平。
集思广益,缜密制定试点方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广东交管局邀请全省各地交管业务骨干和相关专家,分析研究平台上线后业务运行保障、系统安全攻防、拓展服务应用等工作。
抓紧完成基础软硬件环境搭建。评估互联网服务业务规模后,广东交管局研究制定了基础软硬件、网络、安全设备的建设方案,总投入约1200万元,完成了基础软硬件平台搭建工作,确保平台建设基础设施稳固可靠。
严密组织落实推进试点应用工作
协调有关单位完成对接工作。广东交管局与省通信管理局协商,按照相关程序快速完成了“12123”短号备案、二级域名备案接入;争取3家通信运营商支持,迅速完成了短信平台接入,并协商3家通信运营商在试点期间各免费提供1.5万条的短信流量;与邮政部门签订合作协议,指导各地落实邮政寄递业务保障机制和流程。
研究制定业务规则,推进驾驶人考试预约工作。试点工作组及各交警支队业务骨干召开10余次专题研讨会,制定并完善了互联网服务平台的业务规则和相关工作要求。广东交管局还专门组织全省驾考业务骨干召开研讨会,研究驾驶人预约考试业务流程、排队规则、考试车辆、档案管理等内容,完成了驾驶人考试预约试点测试工作。
组织测试和培训。广东交管局组织试点支队快速部署、完成互联网服务窗口、人员、终端设备等配置工作;倒排工期、责任到人,完成了高强度、全覆盖的测试;邀请相关专家,以培训会议、现场指导等方式,培训岗位人员、客货运驾驶人以及驾校、汽车销售商、医院等单位用户500余人次。
注重惠民实效加速推广应用进程
目前,广东交管局已将机动车预选号牌、网上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交通安全信息告知等服务列入公安机关惠民举措,正式向社会发布。今后,广东交管局还将陆续将单位用户管理等服务列入公安机关惠民举措,不断加快推进互联网服务平台在全省的推广应用。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工作部署,广东交管局制定下发了互联网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方案,并专门召开了推广应用培训班,邀请专家详细讲解平台业务功能、工作规范、系统操作等。针对工作进展相对较慢的部分地市,广东交管局专门召开视频督导会议,督促各地抓紧推进。同时,由局领导带队,分片区对全省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除3个试点支队外,韶关、肇庆等7个支队开通了网上用户注册、信息查询、告知提示、信息公开、交通安全宣传和部分业务办理功能,其他地市也正在抓紧开展上线前的测试工作。全省各级交管部门正在研究如何充分运用,力争为群众提供更快捷的信息和更便利的服务,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便民服务效果。
■数字
65万人——截至目前,广东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个人用户注册超过65万人,发送业务及告知短信462.7万条,办理驾考预约26.7万人次、互联网预选号牌业务1892笔、变更联系方式1612笔。
500余人次——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邀请相关专家,以培训会议、现场指导等方式,培训岗位人员、客货运驾驶人以及驾校、汽车销售商、医院等单位用户500余人次。
福建上线运行功能多推广应用单位全
在公安部交管局的直接领导下和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的大力支持下,福建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试点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上线运行功能多、推广应用单位全、业务项目开展范围广的较好成绩,基本提前完成了公安部交管局部署的试点和推广任务。
积极加强平台软硬件建设
福建省被公安部交管局确定为全国3个试点省份之一后,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立即组织制定了实施方案,并通过福建省发改委立项批复,总投资839万元,设备安装在省公安厅机房,共享省公安厅的互联网安全设备。
目前,福建交警总队已完成内外网数据交换、三大通信运营商短信通道、邮政快递通道对接、122域名落地等。同时,依托省公安厅和省财政厅2012年共同开发的网上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缴纳罚款信息平台,实现了与非税收缴系统网上银行缴款平台的数据对接,从而实现了内外各种资源整合。
福建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今年2月10日在福州市上线试运行,首批开通17项功能,3月27日再次开通预选号牌等5项功能。3月29日,该平台在线上投放3万个新号牌,进行抗压力和抗击打试验,结果显示系统运行基本正常。
全面开展平台推广应用
周密推广部署。6月23日至25日,福建交警总队召开全省互联网服务平台推广部署暨业务应用培训大会,要求各支队发挥优势、树立信心和决心,加强对互联网服务平台应用推广的组织和领导。会上,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专家对120余名民警开展了全方位的互联网服务平台应用培训。
盯紧工作进度。目前,福建省各交警支队已按照总队要求,于8月15日前完成了平台各项功能的推广上线工作。同时,总队要求9月底前,在各支队车管所、交警大队全面设立互联网用户注册窗口,8月、9月、10月、11月和12月底前公布的驾驶人自主预约考试计划数要分别达到当地考试容量的20%、40%、60%、80%和100%,福州、厦门、南平等试点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城市要尽快实现全面自主预约。
强力推动应用。7月,福建交警总队派出联合应用指导组,巡回到达各市交警支队,指导开展业务培训和参数设置、设备连接、岗位设置、示范操作、功能推送等工作,提前全面启用互联网服务平台各项功能;举办平台应用培训班9次,培训基层民警和驾校、运输公司等单位用户2000余人,设立示范应用点30余个。
做好宣传引导。各支队都很重视媒体推介,在互联网服务平台上线时均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宣传报道互联网平台的功能和使用知识。各车管所在入口处设立了互联网平台宣传展板,引导用户注册和享受平台快捷的服务。
强化运维保障。福建交警总队建立了全省运维机制,明确各级运维责任,总的原则是“统一技术支撑、业务归口管理、属地运维保障、及时高效服务”。总队科技处负责做好平台技术支撑服务,总队业务处对口指导全省业务应用管理,各支队负责做好辖区运维保障。
■数字
40余万笔——福建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已开通9类122项功能,每天访问量近40万人次,注册用户约20万人,已办理车驾管业务40余万笔。
2000余人——7月,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举办平台应用培训班9次,培训基层民警和驾校、运输公司等单位用户2000余人,设立示范应用点30余个。
陕西各交警支队均推出互联网便民服务
陕西被确定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首批试点省份后,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于2014年12月25日完成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一期、二期建设及试点工作,并于2014年12月26日在宝鸡市率先上线,正式向公众提供便民服务。随后,陕西交警总队稳步推进互联网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目前,陕西省各交警支队均已全部上线互联网平台。
强化组织部署迅速完成准备工作
陕西交警总队高度重视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成立专班研究部署平台建设工作,下发了试点通知及试点运行工作方案,形成了由科技部门牵头、各业务处室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总队领导班子及时向厅领导汇报,提出了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来实现的思路和办法。
陕西交警总队积极协调省通信管理局,拿到了全国第一张“12123”短号备案确认书;积极协调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分批次落实互联网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及维护经费1100余万元。
平台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总队将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由总队长杜清江“挂帅”、副总队长刘玉虎主抓,制定了平台建设试点责任书,建立了试点工作考核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会商机制。同时,与省财政厅、通信运营商、邮政部门就各项资费、业务协同流转等做好沟通协调和系统对接工作。
做细做实业务分析。为确保互联网业务符合工作实际、保证安全,总队各业务处和宝鸡交警支队业务骨干对各业务逐项反复研究和论证,不断完善,完成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运行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文件的编制。
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陕西交警总队与医院建立了体检信息上传业务的时效范围和定期核对工作机制,防范网络传输出现差错;与4S店建立了临时号牌核发的系统备案、证芯发放、监督核销工作机制,规范了临时号牌核发的流程;与车管所、驾校和各大队车管所建立了学员、驾驶人和车主实名认证注册考核机制。
完成安全评测。陕西交警总队聘请了计算机方面的专家,同时组织协调省公安厅科技、网安等部门,完成了互联网服务平台运行环境的安全测评,进一步完善了安全措施,确保了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以示范单位引路全面推广平台应用
陕西交警总队坚持“突出重点、典型引路、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强力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全省的推广工作。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于2014年12月26日在宝鸡市上线并办成第一笔业务后,宝鸡交警支队在陕西交警总队的指导下,抽调专人成立了“互联网网办中心”专职机构,全面规范了互联网平台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随后,渭南、西安、安康等市交警支队也相继参照宝鸡模式办理各项互联网业务。
陕西交警总队利用微信群对互联网业务进行日排名、周总结、月讲评,对各支队业务办理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建立了疑难问题即时反馈制度;对工作相对滞后的支队进行约谈,了解滞后的原因并帮助解决问题。
■数字
1100余万元——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积极协调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分批次落实互联网平台软硬件建设及维护经费1100余万元。
8个——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抽调专人成立了“互联网网办中心”专职机构,投资35万元修缮了互联网平台办公场所,设置了8个岗位,全面规范业务办理流程。
惠州“网上车管所”与平台数据无缝对接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对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广应用的工作部署,在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和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的大力支持下,互联网服务平台4月17日正式在惠州市上线运行。
采取多项举措全力做好试点工作
组织动员部署。惠州市作为广东省第一批试点城市,接到试点任务后,惠州市公安局党委班子高度重视,将互联网服务平台试点工作作为市公安局2015年重点工作来抓。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了试点工作专班,扎实推进各项试点工作。
准备场地和软硬件。在惠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设立互联网业务办理中心,全市设立20个互联网业务注册服务窗口,配备齐全数字证书、高拍仪、二代身份证读卡器、电脑等设备,安装20兆互联网宽带网络。
解决对接问题。为确保惠州市交警支队“网上车管所”原用户正常使用,组织召集“网上公安局”、“网上车管所”等开发公司研究解决平台对接问题,确定注册用户导入方式及导入规则,完成28.5万名注册用户信息导入互联网服务平台,并实现“网上公安局”链接接入互联网服务平台。
规范基础信息。开展业务分析,完成互联网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服务网点等基础信息采集,配置完善系统参数,为业务落地测试工作做好信息保障。
协调部门配合。协调惠州市邮政部门明确邮递交接方式、速递资费和专用打印机、耗材配备等问题;协调市交通运输局改造计时培训系统,应用于驾驶人考试预约核查培训学时;协调通信运营商开通短信发送功能,分别签订协议,使用“121234413”短号在互联网服务平台发布短信。
开展功能测试。3月30日,组织对互联网服务平台补(换)领牌证等10大类131项功能进行全覆盖、高强度测试。针对驾驶人考试预约数据传输、结果公布延迟和短信发送、网页慢等问题,不断加压测试,并及时通过微信群反馈给技术人员。
组织操作培训。组织全市20个互联网服务平台注册窗口工作人员对用户注册、后台管理、业务办理等进行操作培训;组织重点客货运企业、驾驶人培训机构、汽车销售商、医院等单位约500人次进行专题培训。
将继续推广应用互联网服务平台
目前,惠州市互联网服务平台已开通10大类、126项功能服务,其中在线业务办理21项,包括机动车业务8项、驾驶证业务12项、交通违法电子监控处理业务1项。下一步,惠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将结合系统运行情况,积极推广应用互联网服务平台。
第一,抓好运营维护。组织运营专班负责平台信息更新和业务办理跟踪,及时发现并升级完善存在问题,确保平台系统安全、平稳。
第二,完善服务功能。坚持“服务跟着群众走”的思路,实现服务平台功能全面开通,为群众网上办理业务提供更多方便。
第三,加强宣传推广。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渠道,广泛宣传互联网服务平台,让更多的群众享受便捷服务。
■数字
507644名——截至8月31日,惠州市已注册互联网服务平台个人、单位用户507644名(包括“网上车管所”原用户28.5万名),办理业务量为413921起。
14万人次——目前,惠州市驾驶人考试预约成功人数约14万人次,网上预约考试占比达到90%,今年下半年将实现互联网预约考试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