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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交通运输局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2015-09-16 
一是对汽车站、公交站亭、长途和公交车体、出租车招呼站及公交车、长途客运车、出租车车载电子显示设备等广告“多、乱、滥、俗”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治,进一步规范公益广告设置、管理。二是全面优化城市公共秩序环境。大力推进城市管理常态化,突出出租车、公交车等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加强汽车站、公交站亭等重要场站交通秩序管理,保障文明行车、遵章停车、安全有序。三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采取张贴悬挂、刊登刊播等方式,开展市民公约、行业规范、职业规则、团体章程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和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四是着力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建设,强化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在汽车站营造文明旅游、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五是推进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要求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六是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设置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交通守法率达标,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斑马线,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船)、依次上下车。七是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创建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新乡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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