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党组下发通知要求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2015-09-15
9月10日,省厅下发通知,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广大干部职工过一个祥和节俭、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
通知指出,“廉洁过节”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四个实施办法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交通运输弊革风清、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复杂性,严防一些“四风”问题的隐形变异,继续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要教育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清廉意识,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守住道德底线,不碰纪律红线,将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突出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戒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狠抓改进作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用纠正“四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既要发挥带头作用,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坚决纠正,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各项要求,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坚守纪律底线,保持清廉本色,自觉做到:不用公款办豪华、奢侈的节庆活动;不用公款送月饼、土特产等各类节礼;不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和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不借婚庆事宜、子女升学、生日寿诞、乔迁等名义大操大办,收受礼金;不参与赌博等低级趣味的活动;不出入高档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等。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身体力行,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使节俭文明过节风尚蔚然成风。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紧盯管人、管钱、管项目等容易发生“四风”问题的关键环节、关键岗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上级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之间、业务合作或利益相关的单位之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和施工企业之间,既不送礼,也不收礼,真正实现风清气正。各单位要把握好政策规定,把正常合理的福利待遇与违规发放津补贴区分开,充分调动好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有效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抓好自身、做好表率的同时,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党员干部,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导致单位出现顶风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本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