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启动出租车改革:今年起经营权无偿使用
2015-09-15
14日下午3点半,杭州市召开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媒体沟通会并发布《杭州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9月15日起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这也标志着,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改革背景:
打车难服务差受诟病互联网专车带来冲击
目前,杭州市主城区共有出租汽车9910辆(不含萧山878辆、余杭723辆、富阳区269辆),分属76家出租汽车企业和944家个体经营业户。在岗出租汽车驾驶员约2.3万人。出租汽车日均客运量60余万人次,年客运量约2.16亿人次,约占地面公交出行量的17%。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企业经营“多、孝散、弱”,经营关系复杂多样,“打车难”、服务差等问题广受诟病,改革呼声强烈。尤其是2014年下半年以来,互联网“专车”进入杭城并迅猛发展,给出租汽车行业带来冲击,行业改革日益迫切。与此同时,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也是今年中央及浙江省深化改革的任务之一。
改革方向:
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积极推进“互联网+”
据《杭州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这次出租汽车改革以市场化为发展方向,主要有六大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了以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为指导思想。以“坚持问题导向、稳改结合、以人为本、鼓励创新、规范发展”为原则。以“规范出租汽车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安全便捷出行服务,缓解出行难、打车难,提升城市形象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为目标开展改革;二是通过科学定位出租车、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动态调控运力、优化运价机制和结构,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三是通过实施经营权无偿使用、有期限管理、清理规范经营关系和规范经营权交易行为等,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四是通过鼓励公司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挥国有企业示范作用,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提升服务品质和水平等,推动企业发挥主体作用;五是通过转变行业监管方式、注重征信体系建设、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推进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提高服务监管水平;六是通过完善法律法规、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改革的组织保障。
改革重点:
经营权无偿有期限使用清理规范经营关系明晰产权
经营权无偿有期限使用、清理规范经营关系是这次改革的重点。
为实现降低经营成本,提高驾驶员收入,并促进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更合理。自2015年1月1日起,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停止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据前期初步统计,全市将一次性退还2600余辆出租汽车近1亿元的有偿使用金。经营权实行有期限管理,每期6年。期满后,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优先再配置给服务质量优良的经营者。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或协议约定收回经营权。
改革中,为妥善处理出租汽车经营权属不清、利益纠纷不断等问题,明确了2015年1月31日前申报登记为挂靠、买断、半买断经营关系的车辆,经企业与实际出资人共同申请,按照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和车辆购置款实际出资原则,将经营权和车辆产权由企业变更登记为实际出资人。为加快出租汽车企业清理规范经营关系,还明确了奖励措施。
据统计,全市约有4000余辆出租汽车将完成清理。经营关系清理规范后,有利于明晰出租汽车产权关系,妥善处理传统出租汽车经营权属不清、利益纠纷不断等历史问题,并减少出租车经营利益层级,提高一线驾驶员收入,激发出租汽车单车活力,促进传统出租汽车行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改革亮点:
定价机制向市场调节过渡下一步将规范互联网预约出租车
以市场化为发展方向是这次改革的另一亮点,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将逐步实现从动态调控到市场调节,定价机制将逐步由政府管制向市场调节价过渡。
改革中,还对经营权的交易行为进行了规范,通过建立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形交易市场,增加信息透明度,维护交易双方权利。出租汽车经营权交易的受让主体向出租汽车驾驶员开放,增加了合法受让群体,有利于引进新的市场主体。
改革还将通过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优化出租汽车乘坐环境、安装乘客满意度评价器、设立不良信用黑名单等举措,引导出租汽车行业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和水平。
另外,改革要强化出租汽车行业协会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在制定服务标准、开展行业自律、指导行业定价、化解司企纠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对于社会各界关注的“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改革内容,记者从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办公室了解到,改革工作拟分两步走,第一步是于2015年底完成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第二步就是改革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并将适时出台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