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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一揽子措施发展旅游客运
2015-09-11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全省旅游客运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建立年度旅游客运增长联动机制、建立旅游旺季应急运力储备机制、搭建旅游供需信息平台等措施,助力青海省旅游客运业发展。

今后,青海将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或行政审批方式,在现有旅游客运运力总数的基础上,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新增运力。

青海交通运输部门和旅游部门将共同建立有效调度、信息互通的应急运输机制。每年6月前,由省运管机构按照相关要求,筛选储备具有包车客运经营资质的中、高级客运车150至200辆,最大限度满足旅游客运市场需求。

同时,青海将引导、鼓励和扶持旅游客运企业开通省内重点旅游景点定线旅游客运班线,逐步形成以西宁为中心、以高等级客车为载体、辐射重要旅游景区、连接一般性旅游景点的旅游客运网络。对依法核准从事旅游客运经营的车辆,实行公路通行费优惠,切实减轻旅游客运企业负担。

此外,青海还将建立旅游供需信息平台,建立旅游客运企业和旅行社车辆供需互通协作、“双向评价”机制,旅游和交通运输部门服务质量、违章违规信息互通和处理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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