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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区“大桥”搭上海峡两岸
2015-09-10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同意设立福州新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设立福州新区。至此,我国设立的国家级新区已有14个。

推进海峡两岸交流合作

福州新区位于福州市滨海地区,初期规划范围包括马尾区、仓山区、长乐市、福清市部分区域,规划面积800平方公里。设立并建设好福州新区,对于实现在更高起点、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推进海峡两岸交流合作,推动福建积极参与、全面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实现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批复》要求,福州新区建设要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开发,以深化海峡两岸交流合作为主线,以开放合作、改革创新为动力,率先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努力把新区建设成为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扩大对外开放重要门户、东南沿海重要现代产业基地、改革创新示范区和生态文明先行区。

福州新区建设重点任务有七个方面。一是构建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深化两岸民间交流,提升科教文化交流水平,拓展产业合作,构建海峡两岸经贸交流的重要平台。二是建设扩大对外开放重要门户。推进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港口城市的交流合作,搭建国际交流平台,深化涉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三是打造东南沿海重要现代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培育海洋新兴产业,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四是探索全面创新改革路径。推进对台合作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创新发展政策机制,推进城乡管理体制改革。五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增强福州作为省会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和龙头引领作用。深化区域协作,构建东南沿海联动发展格局、带动内陆省份开放发展。六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科学组织城镇空间布局,高水平推进小城镇发展,促进城乡共同繁荣。七是建设绿色新区。优先保护环境,明确新区基本生态控制线,科学规划新区生态功能结构。

14个新区遍布大江南北

国家发展改革委9日发布的《国家级新区发展报告2015》显示,目前我国已经设立了14个国家级新区。

据发展改革委地区司负责人介绍,国家级新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以相关行政区、特殊功能区为基础,承担着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区。自上世纪90年代初国务院批准成立上海浦东新区以来,经过20多年的建设发展,新区数量逐步增加,布局不断优化,功能日益完善,在引领区域经济发展、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产城融合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辐射带动和试验示范效应明显。

截至2014年底,国家已设立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浙江舟山群岛、甘肃兰州、广州南沙、陕西西咸、贵州贵安、青岛西海岸、大连金普和四川天府11个新区,涉及陆域总面积16379平方公里、人口1846万人、地区生产总值2.73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的0.17%、1.35%和4.29%。截至今年8月,国务院又相继批复设立了湖南湘江新区、南京江北新区和福州新区。

报告提出,全国新区建设发展要切实把握发展环境、突出工作重点、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格局,着力建设成为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新引擎、新时期深化改革创新的新载体、新形势下对外开放的新窗口、新格局下促进协调发展的新示范,在实现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双目标”上发挥重要引领作用。

(据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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