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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合伙骗领铁路建设征地补偿款获刑
2015-09-10 
因领取铁路建设征地补偿款需要公开公示,为掩人耳目瞒天过海,村干部就以妻子等人的名义虚报被占田亩、树木损失及迁移坟墓等方法骗取汉宜铁路补偿款。经湖北省汉川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王志阶和王庆享均为汉川市马口镇八大村村委会副主任。2008年9月,国家重点工程汉宜铁路动工修建。铁路所经过县市及乡镇均成立了“支持铁路建设办公室”,负责对铁路修建涉及的补偿款及协调费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因为铁路穿越八大村并在该村征地设立汉川站,王志阶和王庆享便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列补偿项目或者截留协调费等方法,单独或者共同贪污铁路建设相关款项。为规避村民监督,他们还耍起了花招。2009年2月,王庆享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妻陈某的名义,采取虚报树木、竹林损失的方法,向马口镇支铁办申报汉宜铁路补偿款2万余元,该款由马口镇财经所打入其妻账户后,被王庆享侵吞。2011年7月,王志阶利用职务之便,向马口镇支铁办申报汉宜铁路协调费5万元,该款由马口镇财经所打入其个人账户后,王志阶将其中2.1万余元发给三户村民,余款2.8万余元则被其侵吞。2011年10月,王志阶和王庆享与该村支书王国(另案处理)合谋后,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被占田亩、树木损失及迁移坟墓等方法,共同向马口镇支铁办申报汉宜铁路补偿款13.5万余元,其中王志阶以其妻子名义虚报领取补偿款3.4万余元,王庆享以其嫂子名义虚报领取补偿款3.4万余元。2013年11月,汉川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后立案侦查,两名被告人在案发后退出全部赃款。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志阶、王庆享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土地补偿项目,套取国家资金,其中被告人王志阶涉案金额为16.4万余元,王庆享涉案金额为15.6万余元,均构成贪污罪。鉴于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均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两名被告人全额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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