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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驾摩托误闯高速
2015-09-09 
本报讯(记者潘逸通讯员许章池)前天,高速交警金华支队查获两辆闯入高速的摩托车。因违反禁令标志,纪某和方某被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9月6日14时30分左右,两辆高速行驶的摩托车出现在高速交警金华支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监控视频上。摩托车从杭金衢高速转入金丽温高速,继续狂飙。高速交警金华支队二大队路面值勤民警接到命令后,迅速组织警力,成功截停两辆闯禁的摩托车,带至武义收费站出口。

经了解,纪某来自上海,方某来自江苏,同在上海某本田摩托车专卖店工作。纪某是市场部营销员,方某是维修服务技师。两人受专卖店委托,来义乌和丽水本田摩托车店协商下半年车友会自驾游有关事宜。9月6日上午,两人各自驾驶摩托车沿国道一路南下,在义乌办完事后,准备驾驶摩托车到丽水去。因不认识路,便用手机导航,在义乌城内跟着一辆货车上了高速。交警对两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罚款100元、记3分。

高速交警提醒,《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第24条第3款明确规定: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动自行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禁止进入高速公路。在每个高速公路收费入口附近,都立有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等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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