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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加大“黑车”打击力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公安交管部门暂扣驾照3-6个月
2015-09-08 
近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对从事非法经营性客运活动的,除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至6个月;对有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该项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整治非法客运的方式由交通行政执法部门所采取单一的“罚款”行政处罚方式,向多部门联勤联动、职能互补,形成整治合力的方式转化,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效率,体现了厦门市政府对非法客运车辆整治的决心。(厦门交通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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