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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出新规
2015-09-08 
湖南日报9月7日讯(记者张颐佳)今天记者从长沙市交警支队获悉,9月18日起长沙将实施新的《长沙市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实施办法》,延长了理赔适用时间,提高了赔付额度。

长沙市122处警大队大队长喻小平介绍,“延长了适用时间,由原来的7:00至20:00调整为6:00至22:00。提高了赔付额度,由原来的单方面车辆赔付20000元调整为单方面车辆赔付50000元。”

同时《新办法》明确,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对事故车辆和现场进行摄像或拍照,固定相关证据,在3分钟内撤除事故现场,并共同驾车48小时内前往快处快赔点处理。未按规定撤离的可依法处罚。对于恶意欺诈骗保人员将纳入黑名单,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喻小平说:“目前长沙机动车拥有量已达196.7万台,驾驶人222.8万人,扩大适用范围后,能方便群众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作者:张颐佳

本文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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