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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若愚:“最牛21号公路”的尴尬是任性决策所致
2015-09-08 
上月31日刚刚通车的21号公路,没有经受住昨天凌晨暴雨的考验,积水最深处近两米,近十辆卡车、轿车被淹,司乘人员站到车顶求救。(9月6日《武汉晚报》)

武汉市青山区化工新区新修建的21号公路因一场大雨火了。不是因为21号公路的设计标准在武汉城区属于最高等级,堪比飞机跑道。而在于投资2.6亿元的道路没有抵挡住暴雨的考验。当消防战士用冲锋舟解救被积水围困的群众时,不知道路的设计者,建设者和投资方有何感想?不管他们有啥感想,笔者认为,这事很尴尬,而尴尬的背后却透露出任性决策。

为何是任性决策?其一,道路修建太过于随意,少了严谨。其二,道路可否交付使用缺少应有程序。其三,道路附属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滞后。一个投资2.6亿的道路要修建,肯定需要经过严格的环评、可研等环节,对道路修建中或修建后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应都有考虑,如何防止雨水对道路的损坏肯定也在之列。既然路可以先行施工并交付使用,为何对道路排水起到至关重要的排水系统却没有纳入工程同时开工建设?是根本就没有设计?还是设计了某些决策者认为排水系统投资太小,没有引起重视?到底是什么原因,需要有权威部门调查核实后对外公布,这也是能否搞清楚道路渍水为何如此严重的关键。

如今,渍水道路饱受质疑,无论是承建方还是业主都要认真对待。毕竟,投资这么大,道路不仅没有便民,反而因大雨严重渍水影响到出行。试想,如果多下几场雨,多渍几次水,修好的道路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变成“豆腐渣”工程,到那时,损失该有谁来承担?难道将责任归咎于大雨?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其实,21号公路渍水如此严重?固然有设计不完善,配套设施修建不给力等原因,笔者认为,更为关键的恐怕还是存在决策太过于随意。为何说决策太随意?无论是道路修建、道路“建成”交付使用还是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何时开工,哪一个没有随意决策的影子?

先说道路的修建。21号公路的承建方、业主方对道路附属设施修建认识是不一致的。修道路的只管修路,至于道路的配套沟渠、排水系统是否达到要求,修路的不管不问。试问如此不负责任、不专业的道路承建者,如何就成了道路的施工方?

再说道路通车。武汉市城投集团相关人士称,因为21号公路的主体部分已完全满足通车的条件,为了满足沿途居民和企业出行的要求,于是未等所有的工程都完工就通车了。出发点是好的,为了便民。但不知相关方有没有考虑,既然路未按规定交付使用,如果因渍水等原因出现安全事故,请问责任谁来负?

另外,道路配套设施的修建。相关方面解释说,解决该片区渍水问题的21号公路明渠改造工程和龙角湖泵站工程也已列入计划,分别将于2016年4月底前和12月底才能建成投入使用。也就说,这两项重要的辅助工程开完工时间均晚于道路开完工时间。明知道这些配套设施不修建将对道路造成严重影响,作为道路修建的决策者,显然缺少相关专业知识,更放任了事件的发生,是不称职的。

一场大雨,道路渍水的缺陷被暴露无遗,如此早就发现道路排水有问题,也不是坏事。反而一方面会加快排水系统建设,尽快解决渍水问题。另一方面也让相关部门意识到,这条宽阔的道路还暗藏危险,需要重视。当然,还应及时组成调查组,对整个事件展开调查,结果要及时对外公布。

本文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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