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全省校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昨启动
2015-09-08 
青海新闻网讯昨日,我省中小学生迎来秋季开学第一天,当日,我省启动“打非治违”第四波次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即校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接下来的10天时间里,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全面排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隐患,以确保中小学生乘车安全。

据介绍,此次统一行动将持续到9月15日结束。行动期间,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针对本地校车开行时间、路线规律,有针对性部署警力,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使用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对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车辆,一律扣留车辆,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同时,增设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加强上下学高峰交通指挥疏导,确保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通行。与此同时,公安交管部门还将会同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深入中小学校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和校车运营企业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把好校车出门关。

为从源头上消除校车安全隐患,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对本地,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开展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三排查”,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多发未接受处理的,一律责令其停止驾驶校车;驾驶人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记满12分或者犯罪、“酒驾”、吸毒等记录的,一律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对校车标志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一律责令停运整改。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