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路条例》11月1日起颁布实施收费口堵塞车主可要求增开通道
2015-09-07
昨日,记者从杭州市公路局了解到,杭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9号公告颁布了《杭州市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这将成为省内首部、国内第三部由地级市颁布的覆盖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服务的综合性公路法规。总体内容以公路建、管、养为核心,是对原《杭州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修订。今后,路况差、投诉多的收费公路将被曝光;收费公路少开收费道口造成堵塞要罚款;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公共厕所要考虑人流量和男女性别差异、要设置婴儿护理台……
城市范围内的公路高架桥
桥下空间可设公共停车场
记者从具体的实施细则里看到,这次《条例》的修订更加人性化,比如为了缓解杭州城内停车难的问题,《条例》规定,公路高架桥桥下空间应当进行隔离或者绿化,用作建设道路、公园、公共停车尝养护工区等公益性设施时,不得影响桥梁的安全。
杭州市公路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周一坡解释,公路高架桥的桥下空间常被作为周边市民或村民的物品堆放场所,更有甚者在这里摆摊设点,或倾倒泥浆、废土等,对公路桥梁安全造成很大的隐患的同时,也严重影响镇容镇貌和城市景观。
这次出台的新条例,在以往“为了公路桥梁的安全,公路高架底下是不允许设置停车场等设施”的规定上作了修改,“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利用空间资源,解决杭州城内停车难问题,在保障桥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合理利用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尝公园等公益设施。”周一坡说。
同时他表示,公益设施需要由沿线的政府与经营单位进行协商经营和管理,经营单位可根据物价局相关规定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少开收费口致堵塞要罚款
服务区增设婴儿护理台
除了公路高架桥桥下可设公共停车场以外,《条例》还规定,在杭州市范围内的收费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开足收费道口,保障车辆正常通行。因收费公路经营企业未开足收费道口造成已开放道口(不含电子不停车收费道口)平均滞留十台以上车辆待交费的,公路使用人有权要求收费公路经营企业开足道口。针对这样的行为,公路管理机构可以责令收费公路经营企业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周一坡还说,以往市民对高速公路收费存在不少误解,因此《条例》在高速公路收费不透明一项也做了详细规定。“今后我们会利用官方网站、微信等平台将详细的收费情况公示公告,必要时,也会在收费站设立告示牌,对公里数的收费标准、过桥费等做详细的公示公告。”
目前,杭州的收费公路达1100多公里,但一些高速公路路面存在不平整、行车舒适度不佳的情况。未来,这些路况差、投诉多的收费公路将会被曝光。《条例》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该定期检测收费公路的技术状况,每年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结果。
除此以外,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洗手间在节假日往往会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年轻妈妈没有可遮挡的地方喂奶也是现有存在的问题。为此,《条例》特别规定,服务区内新建公共厕所,应当充分考虑人流量和男女性别差异,并设置一定数量的无障碍设施和婴儿护理台,为女性、残疾人和携带婴儿者提供便利。同时,服务区内已有的公共厕所应当在条例实施后一年内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改造,以充分保障女性、残疾人和其他特殊人群的权益。
村道纳入《条例》适用范围
弥补《公路法》空白
近年来,杭州市公路里程增长快速。截至2014年底,杭州市公路总里程已达16024公里,其中国道572公里,省道1030公里,农村公路14422公里,基本形成以高速公路为骨架、普通国省道干线为支撑、农村公路为基础的公路网。
这次,《条例》将村道纳入适用范围,弥补了《公路法》的空白,并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关于“村道”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村道规划、建设及养护管理。
同时,针对目前公路违法超限运输屡治不绝,而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条例》为治超“非现场执法”提供法律依据,并对超限动态检测监控设备的设置、检定等进行了规范,以提高执法效率,维护公路安全畅通。
周一坡表示,《条例》的实施在杭州的公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杭州公路管理事业在法治化、规范化上又迈上了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