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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路条例》11月1日起颁布实施
2015-09-07 




周一坡顾肖艳陈栋/文

截至2014年底,我市公路通车总里程已达16024公里,其中国道572公里,省道1030公里,农村公路14422公里,覆盖全市城乡的公路网已经基本形成。但是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形势迅速发展,1998年起施行并于2004年修改的《杭州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目前已经严重滞后于当前公路管理工作的现状。上位法无法完全解决杭州公路管理中的具体问题,一部亟待修订的新法规呼之欲出。

经过两年时间修订的《杭州市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昨天正式公布,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在我市公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市公路管理工作迈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新台阶。

这部法规的实施,不但为今后杭州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路政管理等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也为广大车主带来了方便。本报记者专门请了市公路局的有关专家,对条例中的诸多亮点进行解读。

《条例》重点针对公路管理实践中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了立法解决,其中一些事项都是以往《公路法》和地方性法规文件中没有涉及的部分,填补了空白。

亮点1首次将“村道”纳入条例

截至2014年底,我市公路总里程已达16024公里,其中村道8130公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村道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往,对于村道的管理内容仅停留在行业文件的基础上,因此很多要求得不到很好的贯彻落实。这次《条例》首次将村道的管理纳入其中,以法律的形式对“村道”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等进行了明确。

一是在资金保障上,《条例》规定区、县(市)财政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预算安排足额拨付公路的养护资金,区、县(市)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对村道的提升改造予以补助;二是在公路规划方面,将村道规划纳入公路网规划;三是简化村道建设项目的验收程序;四是明确村道的养护由乡级人民政府统筹村道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亮点2新增技术手段查处“公路违法超限”

治理超限运输,一直是公路管理上最突出的问题。在新的《条例》里,对于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增加了新的技术手段。

《条例》规定:“公路管理机构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超限货物运输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违法行为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这就是公路管理机构近年来启用的“非现场执法”,目前在杭州多条干线公路已经开始布局动态称重检测设备,对治理超限将会有很大的帮助。

另外,公路上的随意往车窗外抛撒物品、利用公路用地偷倒、偷排渣土、泥浆等违法行为,都可以根据公路上安装的监控设备拍到的记录进行事后处罚了,这将大大提高公路执法的效率和威慑力。

亮点3首次设置过江隧道保护区

在《条例》中有一条引人注目:“公路过江隧道应当划定保护区,保护区分为控制保护区和影响保护区。”

杭州市公路局的专家表示,这是具有创新性的一条,主要是针对钱江隧道的。2014年通车的钱江隧道,地处钱塘江强涌潮地带,具有浅覆盖、超大直径的特点。因此隧道通车后如何保护和管理,在没有上位法规定的情况下,有必要作相应的规范。

《条例》对过江隧道设定保护区范围,对在保护区范围内的爆破、锚泊、取土、倾倒废弃物等许多活动被严格禁止。

除了为公路管理机构提供更多的法律依据外,这部新法规的实施,对广大车主来说,也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消息。

亮点4路况差、投诉多的收费公路将被曝光

资料显示,杭州的收费公路里程数在全省最多,有1100多公里,涉及公路经营企业21家,但是路况却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比如杭宁、绕城等高速公路的路况投诉率就很高。现在的窘境是,有些公路经营企业只顾着收过路费,却不愿意投入充足的资金进行养护,不少高速公路路面不平整,开起来不舒服。

不过,这样的情况可能就会改变了。

《条例》第38条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该定期检测收费公路的技术状况,每年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结果。”

“技术状况包括路面行驶质量指数、路面损坏状况指数等好几项指标,如果路况很差,公路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公路经营企业限期整改。对于不整改的公路经营企业,可以上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强制指定养护。”杭州市公路局相关负责人说。

什么是“指定养护”?就是公路经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由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机构指定其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养护,养护费用由收费公路经营企业承担。

亮点5少开收费道口造成堵塞的要罚款

节假日出行时,你是不是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车流量很大,明明有5个车道,收费站却只开其中2个,于是大家只能在收费口排长队等待,气不打一处来。

在公路管理机构日常的检查和热线电话中,这样的情况时有发生,比较集中的有绕城高速下沙出口、杭宁高速南庄兜出口等。车主反映,有时候到了晚上,出口处的开口只剩下一个,车流量稍微大一点,收费口就出现堵塞。

收费站要节约人工成本,是道口开放不足的主要原因。以前,对这样的情况公路管理机构无法干预,新法规出台后,根据《条例》第37条“收费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开足收费道口,保障车辆正常通行……因收费公路经营企业未开足收费道口造成已开放道口平均滞留十台以上车辆待交费的,公路使用人有权要求收费公路经营企业开足道口”。对这样的行为,公路管理机构可以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亮点6服务区要有更多人性化细节设施

新法规的第39条规定,“服务区内新建公共厕所,应该充分考虑人流量和男女性别差异,并设置一定数量的无障碍设施和婴儿护理台”。

据介绍,这是基于大量的用户调研后做出的新条款,因为一到长假和春节,服务区人一多,上厕所常常要排队,尤其是女性。而缺少婴儿护理台,也让不少年轻妈妈觉得很麻烦。

那些已有的公共厕所怎么办呢?条例中也有说明:“服务区内已有的公共厕所,应当在本条例实施后一年内按照前款规定的要求进行改造”。

同时,今后普通国省道沿线,也计划要设置服务区,为车主提供必要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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